招标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声光报警器,有毒、可燃气体检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0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声光报警器,有毒、可燃气体检测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SHJT-2024-02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声光报警器,有毒、可 燃气体检测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 金,招标人为亚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技术协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者进口品牌代理商,且供应商成立 5 年以上;(不接 受国产品牌代理);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4、投标人应具有近 4 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相关较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供货发票原件扫描件或供货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 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发票、合同原件的权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
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各投标人以进行网络报名方式为主,报名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业绩证明材 料(含业绩汇总表)、供应商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体现企业社保缴纳人员数量)】复印 件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网络报名方式:投标人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 送至招标办邮箱(zhongchengzbb@zhegc.com)进行报名,并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公 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我公司收到后,在报名结束后,统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标 书。3.投标报名时核验的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 购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4.具体技术参数,报名成功后结束后进入交流阶段获取。5.注因 报名需求量较多,为了节省投标人不必要的工作,招标文件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送,具体 时间待定,公告中载明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准确开标时间以后续发送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开 标时间为准,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邮箱,安心等待,无需打电话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
七、其他
振华新材料(东营)有限公司-碳四深加工升级改造副产氢能-声光报警器,有毒、可燃 气体检测器采购项目
1.本询价规范提出的是最低要求,投标方应保证提供完全满足本询价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要 求的最新工业标准产品。技术询价规格书中未规定的细节和未引用的相关标准规范条文,投 标方有义务通知买方和设计院,并在技术报价中作出说明。投标方应根据买方和设计院提供 的询价文件及附加技术文件中所指定版本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当无版 本说明时,采用技术协议签订时的最新版本。当本询价文件中制定的标准规范不适用某些类 型的产品时,卖方可以采用制造商标准,但应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通知买方和设计院。
2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配置规模和标准指标是基本要求。投标方应根据这些基本要求配置制 造商成熟的、新型的主流设备和软件版本投标方应提供良好的项目技术交流服务,同时根据 要求做出性能、价格最合适的报价。
3.除已特别说明的条款外,投标书应保证完全符合招标书所列的供货范围、技术标准、技术 指标和原则。
4.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的 GDS 系统配置,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必须是完整的、不可或 缺的。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漏项,投标方都必须免费补足。
5.卖方应保证所选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卖方应对设备、系统设备附件和附属设备的制造 质量、供货、技术标准、文件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安装 指导等各个环节负全部责任;设计院和买方对供应商文件的批准,并不免除供应商确保设备 和/或材料符合规范所有要求的责任。
6.经三方或四方签字的技术附件,卖方和制造商应确保技术协议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供货清 单等(包括硬件、软件和技术服务等)是完整的,其工作范围和供货清单中如有疏忽、遗漏 或错误,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只要在设备转让前被发现,都将由制造商和卖方及时更 正,并保证不向买方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和延期交货的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亚通集团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亚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 1198 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15054601116
电子邮件:zhongchengzbb@zheg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λ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初长乇(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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