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3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9
公告正文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 已由湘新发改函【2017】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

介质治理工程)环境监理 。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2.3 建设规模:原长沙铬盐厂中心坐标东经112°57'15",北纬28°16'0.9"。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滨江片区,治理修复范围和内容包括原长沙铬盐厂、已解毒铬渣堆(原长沙市岳麓金属冶炼厂)、原湘岳化工厂等区域,西起临时铬渣堆场西侧,东至湘江西岸,北起湘岳化工厂北侧,南至铬盐厂南部边界内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修复,总面积约255亩。

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包括风险管控工程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风险管控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原长沙铬盐厂和原湘岳化工污染区域四周建设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建设;已解毒铬渣堆场污染区域四周建设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建设;已解毒铬渣堆场污染区域顶部生态封场绿化工程。污染介质治理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原长沙铬盐厂红线范围污染介质约 39.96 万m3异位修复,具体包括约4.57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低于150mg/kg的污染土壤还原稳定化修复,约15.93万m3土壤六价铬浓度高于150mg/kg 的污染土壤和约2万m3建筑垃圾的淋洗、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约10.97万m3淤泥质土壤的湿法解毒、生物还原稳定化联合修复,铬渣约6.49 万m3,外运至危险废物中心处置安全填埋。核心污染区封闭式HDPE膜垂直防渗墙东侧到湘江边污染介质治理。

2.4 工程造价:工程投资约137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 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期限自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

工程通过效果评估验收、竣工资料完成备案(因发包人或行政管理部门原因除外)、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2.7 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

2.8 招标范围: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

治理工程全部工程内容的环境监理。涵盖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制定环境监理方案,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核。(2)监督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3)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影响进行监理,组织并监督环境监测。(4)配合进行主体修复工程质量控制。(5)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应急处置的环境监理。(6)环境管理相关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档案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任务需求书。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企业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环境监理单位;或企业属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认可的具有环境监理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湘环函【2013】192号为依据);或企业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备案认可的环境监理单位;

3.3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1个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业绩;

3.4本次项目现场环境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7人。即至少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监理员须获得环保部环评司颁发的《岗位证书》(或环保部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 项目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由工程项目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7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 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环境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有效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在原长沙铬盐厂铬污染整体治理项目(第一阶段风险管控及污染介质治理工程)“过程检测”、“环境监理”、“效果评估(验收)”、“双电极检测”四个招标项目中,只允许投报其中一个项目;如投报两个及以上项目,将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5.6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9 年5月5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9 年5月9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 投标人可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年 5 月2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ttp://hnxjxq.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9. 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长沙市铬污染物治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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