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2023年雨花区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治理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提升城区品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本次拟在左家塘、侯家塘、砂子塘等街镇的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设备4000台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本次拟采购油烟净化装置4000台(质保服务年限2年),用于废油的拦截,改造后的老旧生活社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实现达标直排。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技术要求
预算表
1、采购内容为:向采购人提供油烟净化装置,用于废油的拦截及空气净化,油烟排放浓度低于国家饮食标准,即低于2.0毫克/立方米。
1.1、油烟净化装置具有物理形态高效净化,具有油烟抽取、净化、净排三合一的全部功能,不产生二次污染,回收物可循环利用;
1.2、产品能实现多档调速;
1.3、风量:≥13±1m3/min,功率:≤250W,噪音:≤72db;
1.4、油烟净化率:≥95%,(提供由有CMA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设备运行中无用水消耗,不产生污水等二次污染;
1.5、壳体材质:不锈钢或合金材料,并能保证3年内不生锈;
1.6、备品备件≥30%的配比,售后维护人员≥5人。
2、为采购人提供建筑内部设备安装及厨房调整等服务。
3、在项目实施同一地址范围内由中标单位自主建立循环回收点,建立场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形成回收机制,长期(每年至少一次)将收集的废油等物品转化成循环产品(洗手液、洗衣液等),按照执行机制将转化的产品反馈于居民。
4、提供公益宣传印刷品及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5、油烟净化装置后不得有损害室外墙面外墙漆,安装验收一年内不得出现楼栋外墙立面“油鼻涕”现象,能够实现平层低空直排。
6、油烟净化器安装过程中油烟净化器电源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接通;需增加的电线、插座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7、油烟净化器除非业主强烈要求不安装外,其他所有住户均应安装到位。如安装过程中有住户的窗户及其它与油烟净化器有关的地方需要改装,中标人须无条件改装到位。如中标人避难就易,不改装到位的,扣除中标费用中没有改装到位的住户安装费用的3至5倍费用。
(二)、产品质量保证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已上市销售的,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性能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本项目整体质保贰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中标人收到买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5、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此方案的合理及完善程度也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取得3C产品认证,并提供3C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安装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并承担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责任和安装质量责任。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和说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须持证(如电工证)上岗,并承担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与财产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招标文件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备品备件(如开关、电机、灯、电熔、出风口等)≥总数量的30%的配比。(备品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中标单位编码,编号后统一交由采购人保管)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住户和数量进行安装,不得跨范围安装,如因住户原因不安装的,须提供住户签名和社区盖章的证明材料并报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对其已经安装的产品不予验收、结算。。
1.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2-3名)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4、售后维护人员≥5人。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2、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安装到货完成后,每个季度对此中标人后续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才能进入后续的验收付款环节。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正常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项目整体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项目清单中的主要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项目实施地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提升城区品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本次拟在左家塘、侯家塘、砂子塘等街镇的老旧小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净化设备4000台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本次拟采购油烟净化装置4000台(质保服务年限2年),用于废油的拦截,改造后的老旧生活社区居民家庭餐厨油烟实现达标直排。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技术要求
预算表
改造范围 |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台) | 预算金额(元) |
左家塘、侯家塘、砂子塘等街镇的老旧小区居民家庭 | 餐厨油烟净化装置 | 4000 | 1200 | 4800000 |
1、采购内容为:向采购人提供油烟净化装置,用于废油的拦截及空气净化,油烟排放浓度低于国家饮食标准,即低于2.0毫克/立方米。
1.1、油烟净化装置具有物理形态高效净化,具有油烟抽取、净化、净排三合一的全部功能,不产生二次污染,回收物可循环利用;
1.2、产品能实现多档调速;
1.3、风量:≥13±1m3/min,功率:≤250W,噪音:≤72db;
1.4、油烟净化率:≥95%,(提供由有CMA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设备运行中无用水消耗,不产生污水等二次污染;
1.5、壳体材质:不锈钢或合金材料,并能保证3年内不生锈;
1.6、备品备件≥30%的配比,售后维护人员≥5人。
2、为采购人提供建筑内部设备安装及厨房调整等服务。
3、在项目实施同一地址范围内由中标单位自主建立循环回收点,建立场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形成回收机制,长期(每年至少一次)将收集的废油等物品转化成循环产品(洗手液、洗衣液等),按照执行机制将转化的产品反馈于居民。
4、提供公益宣传印刷品及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5、油烟净化装置后不得有损害室外墙面外墙漆,安装验收一年内不得出现楼栋外墙立面“油鼻涕”现象,能够实现平层低空直排。
6、油烟净化器安装过程中油烟净化器电源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接通;需增加的电线、插座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7、油烟净化器除非业主强烈要求不安装外,其他所有住户均应安装到位。如安装过程中有住户的窗户及其它与油烟净化器有关的地方需要改装,中标人须无条件改装到位。如中标人避难就易,不改装到位的,扣除中标费用中没有改装到位的住户安装费用的3至5倍费用。
(二)、产品质量保证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已上市销售的,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性能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
3、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4、本项目整体质保贰年,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中标人收到买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5、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此方案的合理及完善程度也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取得3C产品认证,并提供3C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安装质量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要求,并承担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责任和安装质量责任。投标人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和说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须持证(如电工证)上岗,并承担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与财产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按招标文件前附表和技术参数中要求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备品备件(如开关、电机、灯、电熔、出风口等)≥总数量的30%的配比。(备品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中标单位编码,编号后统一交由采购人保管)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住户和数量进行安装,不得跨范围安装,如因住户原因不安装的,须提供住户签名和社区盖章的证明材料并报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对其已经安装的产品不予验收、结算。。
1.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2-3名)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4、售后维护人员≥5人。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2、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安装到货完成后,每个季度对此中标人后续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才能进入后续的验收付款环节。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城市人居环境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正常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项目整体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项目清单中的主要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原厂产品,能按厂家规定在项目实施地享受厂家售后服务;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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