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030006200180640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本次采购含传输网设备(ASON)(非新建平面)共1个物资品类。
2.2采购范围: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本次采购含传输网设备(ASON)(非新建平面)共1个物资品类。本次采购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采购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供应商若成交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货物。
2.6项目分类:一类。
2.7框架招标有效期:
1. 框架采购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约定采购数量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自被取消成交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4.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1)在框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7.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8标的清单:
备注: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所有配件合计价格,最终报价(含每项配件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2.9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采购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成交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作承诺上述事项,成交候选人/成交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供应商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2.10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2.1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07-09 20:00:00至 2024-07-15 17:3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4-152 号海景中心西塔 5 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 子 邮 件 方 式 提 出 , 但 异 议 书 必 须 在 电 子 邮 件 发 出 的 当 天 同 时 寄 出 。 受 理 邮 箱 : 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12618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ts@gd.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4-152 号海景中心西塔 5 楼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7月9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附件下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docx
附件下载: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docx
(采购编号:CG0300062001806408)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本次采购含传输网设备(ASON)(非新建平面)共1个物资品类。
2.2采购范围:广东电网公司2024年框架单一来源采购(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本次采购含传输网设备(ASON)(非新建平面)共1个物资品类。本次采购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采购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供应商若成交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货物。
2.6项目分类:一类。
2.7框架招标有效期:
1. 框架采购结果生效时间
(1)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采购结果,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2)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约定采购数量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自被取消成交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4.如本框架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采购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采购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采购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1)在框架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7.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8标的清单:
序号 | 品类名称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中标比例(%) | 是否特殊包 | 提交样品 | 南方电网资格预审 |
1 | 传输网设备-ASON设备 | 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 | 1 | 1 | 1 | 100 | 否 | 否 | 否 |
备注:
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所有配件合计价格,最终报价(含每项配件单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2.9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采购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成交候选人/成交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成交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作承诺上述事项,成交候选人/成交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成交候选人/成交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供应商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2.10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2.1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单价)报价。
3.采购方式原因说明及拟采购供应商信息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标的/标包名称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主要原因 |
1 | 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 | 因采购项目要求与原设备对接,为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及方便运行维护,需采购原供货厂商产品。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附录A第五十一条(五)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对传输网设备(ASON)(非新建平面)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3.2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对象信息: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联合体“上海朋邦实业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牵头方为上海朋邦实业有限公司)(牵头方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皇庆路333号2幢五层) | 因采购项目要求与原设备对接,为保障设备运行安全及方便运行维护,需采购原供货厂商产品。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Q/CSG-GPG 2 14 3 030-2023)附录A第五十一条(五)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对传输网设备-ASON设备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 传输网设备(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ASON[标包1] |
4.公示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2024-07-09 20:00:00至 2024-07-15 17:30:00
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4-152 号海景中心西塔 5 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 子 邮 件 方 式 提 出 , 但 异 议 书 必 须 在 电 子 邮 件 发 出 的 当 天 同 时 寄 出 。 受 理 邮 箱 : 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12618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ts@gd.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5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4-152 号海景中心西塔 5 楼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年7月9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附件下载: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docx
附件下载: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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