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智能交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l-2023(采)-020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建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新朋182956400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ZL-2023(采)-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智能交通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8-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标响应情况”变更为:招标文件中带“★”项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能够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扣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扣0.5分,两项扣完为止。 注:1、采购需求响应表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响应,不填写清楚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视为不满足。所有标“★”项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须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予以佐证(扫描件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厂商官网参数截图、产品说明书),并注明证明文件页码,未注明页码不得分。 2、本项目中同一设备同一偏离项视为一项偏离,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 2023-08-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至开标前及时关注发布公告的媒介,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媒介上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1889516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130号
        联系方式:18295640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建伟
        电话:1889516729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卢新朋
        电话:18295640062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泽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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