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开闭件及电子控制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工程项目
一、项目编号:WH010FJ24SG3239
二、项目名称: 汽车开闭件及电子控制系统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湖北路以东,华山路以南,项目周边为产业园聚集地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47亩,总建筑面积119899.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7004.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95.26平方米;规划1栋7层办公楼,建筑面积8048.8平方米、4栋生产厂房,其中:1#电子厂房2层,建筑面积10211.39平方米,2#生产车间3层,建筑面积21740.14平方米、3#生产车间3层,建筑面积21740.14平方米、3A#生产车间2层,建筑面积41150.33平方米,研发车间4层,建筑面积7491.46平方米,1栋食堂报告厅3层,建筑面积6089.00平方米,废品库、垃圾站1层,建筑面积416.00平方米,门卫1层,建筑面积117.00平方米。;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厂房(多层)、办公楼、研发楼、食堂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计划工期: 约480个日历天(2026年03月31日竣工交付使用)
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348548114.82元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上推5年内,投标人至少完成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工业建筑包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等。
(4)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该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自开标之日上推5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建筑面积、项目类型、项目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3)工业建筑包含仓储物流用房、厂房等。
(4)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可以重复。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hsggzy.wuhu.gov.cn/TPBidderNew,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15。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23478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1823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78248549755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095624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南路 12 号
联系人: 李智
电话: 0553-596236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楼
联系人: 许小娇
电话: 13395551056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 88 号皖江财富广场 A4 座 9 楼
电话: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