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3080284
预算金额11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220千伏华城(威光)输变电工程跨越铁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3080284


项目概况
1.采购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220千伏华城(威光)输变电工程跨越铁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询价。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项目地点:梅州市。
5.采购项目编号:XM2023080284。
6.预计采购项目总金额:1120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报价人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7.项目类别:一类。
8.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采购形式:专项采购。
10.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3.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号

标包服务范围

最高报价金额(万元)

备注

1

梅州220千伏华城(威光)输变电工程跨越铁路安全评估技术服务

标包1

详见工程跨越铁路措施技术服务清单

1120

共4处,总价1120万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
2.服务范围及内容:
(1)对梅州220千伏华城(威光)输变电工程架设线路涉跨越铁路段现场查勘。
(2)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包含风险评估、跨越铁路专项施工方案、行车及人身安全监控方案的编制及申报、施工安全协议签订、铁路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施工计划申报等)。
(3)铁路安全防护跨越措施建设,包括搭设防护架和编织铁路安全防护网等。
(4)安全代管工作。
(5)中标单位需确保该处线路工程跨越相关铁路的运输安全,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包括组织铁路相关单位、部门和专家对涉铁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审核。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每处跨越需提交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共4处,合计80万元。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2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日期为本施工项目验收合格后 7个工作日内且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按甲方公司程序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成果要求:乙方根据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客观的对甲方委托的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评报告报批手续,并取得铁路主管部门的相关批文;如逾期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服务方式:包工期、包质量等。
6.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应提交成本分析报告,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为项目实施期和保质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临时措施、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誉和履约能力。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范本》,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与本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不得作实质性修改,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确认合同文本和条款,若参加投标则默认为投标人同意本项目合同文本及条款的约定。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成交总价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本项目为非加密项目),投标人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本次采购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1、采购文件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2、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下载中心;
3、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使用手册:门户网站→常见问题;
4、投标人CA办理指南:门户网站→CA办理指南。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8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业务联系人:张工
2. 联系电话:0753-2292280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潘工
4. 联系电话:0753-2292963
十、异议
1.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21
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0753-2292221
4.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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