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10高炉矿槽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动力电缆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炼铁总厂10高炉矿槽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动力电缆(AGGCJSHGXHD240822151873)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10高炉矿槽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动力电缆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生产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生产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 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供应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能锁定投标报价时铜价且按照甲方要求按期进行供货。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检测报告(出具机构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且证书附表检测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的试验项目,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为供应商自身。检测报告产品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对应,不同类别产品的检测报告不可相互替代。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当电缆绝缘的原材料、制造工艺、设计以及结构发生变化可能改变其特性时,重新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有差异的,以有效期短的为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未明确检测报告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按长期有效认定。外文报告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生产许可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件,且在有效期内。被核实产品不超出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
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且认证证书属于有效状态)。
4、产品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不同类别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出口业绩提供报关单,出口业绩的报关单、合同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业绩电压等级往下认可最接近的电压等级;
不予统计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供应商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供应商销售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供应商与代理商、经销商之间的供货业绩(出口业绩除外);
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招标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2日14时45分至2024年08月2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孙震 | 联系人: | 周延枝 |
电话: | 0412-6726118 | 电话: | 6736686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4年08月22日
公章E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