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6东台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6东台段工程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项目已由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服务S226-YDBP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S226东台段路线起于大丰-东台交界、X204东侧川东港处,与北侧在建大丰段226省道顺接,向南经头灶镇区东侧,与G344交叉,跨过东台河、梁垛河,上跨东兴高速公路,从三仓镇区以西上跨三仓河,与352省道平交,经许河镇区西侧,跨过安弶河、方塘河,路线折向东南经唐洋镇区西侧,并止于海安界处,顺接226省道海安段。全长43km,均为新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100Km/h。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S226-YDBP1标段。
招标内容:按照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用地预审申请材料、压覆矿产资源情况查询材料、节地专章、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规划选址申报材料、勘测定界报告、踏勘论证报告、建设用地批复的申请书、呈报说明书、征地方案、供地方案及报批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收集、调查、听证、公告、组卷、配合勘测定界及审查获批等系列工作,并做好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跟踪协调工作,通过市、县(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省自然资源厅(或自然资源部)的审查审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分别取得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复函、节地专章、勘测定界报告、踏勘论证等专题的批复文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批复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负责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合同估算价:S226-YDBP1标段,约236.93万元。
2.3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测及各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提交成果性文件初稿;
(2)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获得省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批复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3)实际工作周期可能会发生调整,受托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业绩要求: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工程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服务,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文件,提供该项目的服务合同和批复文件。(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 “报表5”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当报送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对外公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的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服务业绩,并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文件。(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 “报表4”为准,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日期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指2024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注:(1)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相关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3)根据苏交规[2019]2 号文(附件 5 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3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由招标人进行补充。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预备会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fileMain/fileMainInfo/publicshow?type=1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范公北路9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0515-69891815
招标代理: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台市唯诚大厦20层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70279267
10.特别提醒
10.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10.2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 时整。
10.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10.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