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废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6012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涉县第四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兵荣137842253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志芳15175036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 | ||||||||||||||||||||||||||||||||||||||||||||||
---|---|---|---|---|---|---|---|---|---|---|---|---|---|---|---|---|---|---|---|---|---|---|---|---|---|---|---|---|---|---|---|---|---|---|---|---|---|---|---|---|---|---|---|---|---|---|---|
招标项目编号: | I130100007506601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6012001G01 | ||||||||||||||||||||||||||||||||||||||||||||||
原公告内容: | |||||||||||||||||||||||||||||||||||||||||||||||
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涉县第四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争取上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要求,需采购的第二批医疗设备主要包含: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1台;数字化透视摄影X射线机1台;麻醉机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1台;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微生物培养仪系统和微生物鉴定和药敏分析仪系统及分枝杆菌药敏分析仪系统(1套);电子内镜系统1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涉县309国道东侧,龙南路南侧。 2.1.3 标段划分:/。 2.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1.5交货地点:涉县第四医院。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涉县第四医院整体提升项目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及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如制造商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1 00:00至2024-10-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实行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双盲”政策,一是“盲抽”,二是“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400-780-9998。(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涉县第四医院,联系人:王兵荣,电话:13784225372;代理机构:河北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志芳,电话:151750369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涉县行政审批局、涉县卫生健康局 电话:涉县行政审批局:0310-3897616、涉县卫生健康局:0310-3892526 电子邮箱:涉县行政审批局:sxztbjd@163.com、 涉县卫生健康局:Sxwjjdb2526@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