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市公安分局海州公安分局技术专用设备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60.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包组号:001 包组名称:办公家具采购 | 指标要求 | | |||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颜色以图片为准,如有颜色变化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数 | 参考图片 |
1 | 便携式超宽全光谱搜索系统 | 1 | 套 | 一、系统产品简介: “便携式超宽全光谱搜索系统”具有实时:搜索显示、触摸操作和设置各项参数。操作屏为:≥ 8英寸 ,连接高清光谱CCD摄像机、激发多波光源、UV物镜、光谱截取波段滤镜组、系统控制软件、供电电源组等系统一体化设计,采用 RAW(非压缩)格式拍照或录像记录,配备 “手印转移明胶真空展平仪”可进行不规则客体的指印转移提取拍摄。 二、设备主机技术参数: 1、光谱响应范围大于:200-1000nm全光谱输出成像。 ★2、产品须是RAW格式照片和RAW格式视频记录方式,所拍摄的照片为:RAW格式保存(非压缩),单张容量在≥15MB,通过RAW格式视频录像可分桢分单张照片,单张容量在≥15MB。 ★3、产品须配备:≥ 8英寸 操作屏、高清光谱CCD摄像机、激发多波光源、UV物镜、光谱截取波段滤镜组、系统控制软件、供电电源组等系统一体化设计,配备 “手印转移明胶真空展平仪”。 1)、配备≥8操作屏:可戴手套触摸操控对拍摄的图像进行缩放和各类参数设置, 2)、高清光谱CCD摄像机:>200-1000nm全光谱输出高清成像,采用RAW格式照片和RAW格式视频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1)、光谱CCD摄像机记录功能:单张拍照、摄像 (2)记录文件格式: ▲ ① 照片格式为:RAW的BMP、摄像格式: RAW的MP4: ▲ ② 单张照片为:≥4000×3000像素,≥15MB。 3)配备系统激发光源: UV物镜前置须配备≥6组的激发光源,具有:254nm短波环形光源、长波紫外光源、长波紫外光源、蓝色可见光、绿色可见光、红外光源。 ★4)紫外UV物镜:焦距必须为 30mm ,须具有远距离搜索和近距离1:1或放大拍照的功能,操作整个流程只须一个镜头即实现,无需更换其它光学物镜。 5)、光谱截取波段滤镜:须配备≥18组外插式滤光片,每片具有≥3组光谱滤色片 ★6)系统控制软件,须具备功能:可操控整个系统的功能、调整相关数据、设置相关模式、图像片功能、摄像视频分帧单张照片功能、取证照片溯源比对功能、取证照片无线发送功能。 ▲7)供电电源组:采用锂电组,可方便替换,待机时间:≥300分钟。 ★4、系统配备磁吸式方型比例尺及二维取证拍照专用比例尺。 ▲5、系统存储:≥500GB。 6.主机尺寸、重量: ≤30cm×25cm×20cm、≤2.5Kg。 ★7、须配备配套使用的“手印转移明胶真空展平仪”,可将使用后物证成形的手印转移明胶展平拍摄,解决转移明胶上的手印指纹变形问题,手印转移明胶展平区域≥80×50mm,“手印转移明胶真空展平仪”外形尺寸≤150×80mm,须带四周比例尺。 8、须配备配套使用的“痕迹显现剂”,具体功能如下: 1)显现剂无毒害,操作简便,适用于处理潮湿的非渗透和半渗透的光滑浅色客体,显现效果好; ▲2)用“痕迹显现剂”处理后,可检验出DNA分型,经磁珠法提取经喷显现后模拟指印样本,可得到完整DNA分型图谱,平均峰值大于1000rfu.。 三、产品须通过“部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以上带“▲”部分参数须在报告书中反映,否则响应无效,扣减技术分。 四、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需出具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五、备注:以上带“★”为设备的核心参数,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之前,需提供一套完整的设备实物向采购人演示验证,否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 |
2 | 便携式360度全景移动勘查照明系统 | 1 | 台 | 一、设备功能需求: “便携式360度全景移动勘查照明系统”采用便携式一体化折叠式设计,防水抗摔,满电强光照明5小时以上,非常适合现场大面积勘查照明使用,最高照明高度 3.5米 ,折叠仅 1米 ,展开及收纳非方便。 二、设备技术参数需求: 1、光源组成:应由3个灯头、伸缩杆及电源适配器等组成 ▲2、重量:应采用便携式背包包装,光源重量:≤11kg,。加包装总重量:≤13kg。 3、升高最大高度:光源伸缩杆应为4节伸缩设计,完全伸展后的灯头距地面高度≥3.2m 4、收缩高度:光源全部收缩后(长*宽*高)≤1030mm*175mm*165mm 5、高度调节范围: ≥1030-3200mm 6、采用三灯头设计:每个灯头应分别能上下180度旋转与自身360度自转。 ▲7、设备外观要求:设备应具备铝合金材质的升缩杆及脚架;应具备手柄,方便手提使用,同时具备支撑柱,可用于支撑收缩之后的脚架。采用隐藏式布线,设备上不应任何位置有裸露的电线。 8、线路:设备应采用隐藏式布线,设备上任何位置无裸露的电线。 9、便携式背包:应备便携式背包,应能将设备收纳其中,实现手拎和背负,方便携带。 ★10、电池:应采用隐藏式设计,位于脚架之内,不应占用其他空间。 11、出光模式:应有强、中、弱、三档出光模式。 ★12、照明控制模式:须具有单独控制三灯头照明模式,可选择“单灯”、“双灯”、“三灯”三种照明模式。 ▲13、光通量:设备置于强出光模式时的光通量≥10000 lm,置于弱出光模式时的光通量≥4000 lm.强出光模式:10726 lm 弱出光模式:4109 l m。 14、色温:置于强出光模式时的色温≥5000K。 ▲15、照度: 1) 置于强出光模式时,距最前方灯头2m处中心光斑照度≥5000 lx. 2) 置于强出光模式时,距最前方灯头4m处中心光斑照度≥1800 lx. 3) 置于强出光模式时,距最前方灯头6m处中心光斑照度≥9401 lx 16、光源最大功率工作时,功率≥150W 17、电量提示:应设置五格电量提示灯,在开启电源时,提示灯亮,显示剩余电量 ▲18、照明时间: 1)在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设备强出光模式连续照明时间应≥4h, 2) 在电池充满电的情况下,设备弱出光模式连续照明时间≥12h.。 19、照度稳定性:设备照度应具有稳定性,不会随着续航时间增加而出现明显衰减,强出光模式下持续照明4h后距灯头5m处中心光斑照度≥1350 lx 三、投标产品需通过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以上产品参数带▲部分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不提供扣减相应技术分。 四、设备行业要求及质量保证要求: 1、外壳防护:灯头外壳防护能力应满足GB/T4208-2017中IP65的等级。 ▲2、生产企业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五、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需出具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六、备注:以上带“★”为设备的核心参数,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之前,需提供一套完整的设备实物向采购人演示验证,否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 |
3 | 便携式匀光勘查光源 | 4 | 支 | 一、设备技术参数需求: 1、产品功能特点:具有外形小巧、轻便,光束均匀、高纯度的宽幅功能的特点,配备定向腰带灯夹,可固定在腰间皮带上,往返案发现场无须携带光源箱体。腰带灯夹可以固定匀光投照角度,实行解放双手进行现场勘查定向照明,配易解夹扣和光滑平底设计,可以方便取下,平放于地面作足迹搜索光源使用。 2、设备材质航空级铝材整体铸造而成; ▲3、灯体筒身为方型结构,配有可拆解夹扣,并可平放于地面; ▲4、设备开关防误触开关,长按开机。有强中弱三个档位; 5、光源种类白光强光、白光普通光、白光弱光、 ▲6、在距离白光强光光源0.5m处,基准轴上的峰值光照度≥15000LX(强光)/≥5000LX(普通光)/≥2000LX(弱光),根据不同的照度进行对不同客体进行拍照取证。 ▲7、超宽匀光照明光斑射范围照明距离2米处匀光光斑直径:≥ 90CM,照明距离3米处匀光光斑直径: ≥140CM ★8、配备定向腰带夹,将光源固定于腰带上,360°角度旋转可调,可固定投照角度照明,解放双手进行勘查。 9、三脚架固定光源中段具有三脚架螺纹孔 10、供电方式可充电锂电池供电 11、充电接口5V2A,type-C接口 12、充电方式支持快、慢充, 充电时间:快充1.5h,慢充3 h ▲13、续航时间:在充满电的情况下,白光强光光源连续使用时间≥2h; 14、电量显示LED显示屏对剩余电量进行显示 ▲15、散热功能:内置智能风扇循环散热,金属叠片散热,白光强光光源连续使用2h时,光源外壳温度不超过45℃,无烫手感。 ★16、设备尺寸、重量≤175mm*33mm*33mm、≤310g(含电池) ▲17、偏振光镜:具备磁吸式偏振光镜,可磁吸在灯头进行偏振光照明。 二、投标产品需通过公安部相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以上产品参数带▲部分须在检验报告中体现,不提供扣减相应技术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十日内要完成设备的配送和安装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0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公安分局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山中街32号
联系方式: 0418-283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东城天下北门19-5号
联系方式: 0418-3333556
邮箱地址: tzzb163@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9000027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女士
电 话: 0418-333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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