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州南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工程检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03-3986-38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0067266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03-3986-3881
项目单位:湖州南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单位重新发布
项目具体信息:位于由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南浔 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组成,其中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建设地点为湖浔大道以南,现状阳安塘以北, 西临会展中心项目,东临美食城项目;南浔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位于浔练公路与湖浔大道东南角,南浔会展中心西北角。
服务类型:工程检测
服务事项:工程检测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所有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与本项目发包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范围包括:桩基静载抗压、抗拔、低应变检测等)【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详见需求书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430000-- 498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 2022-05-25 15:12:49--2022-05-30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2-05-30的09:00:00-09: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2-05-30的09:00:00-09:30:00
选取地址:另行通知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韩工(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0572-3630221
发布时间:2022-05-25 15:12:49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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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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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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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n\n备案日期:2021年09月13日
\n\n备案机关: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n\n2109-330503-04-01-670808
\n\n项目代码
\n\n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
\n\n项目名称
\n\n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n\n项目类型
\n\n建设地点
\n\n新建
\n\n建设性质
\n\n浙江省湖州市南浔
\n区
\n\n详细地址
\n\n本备案项目由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南浔
\n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
\n)组成,其中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建设地
\n点为湖浔大道以南,现状阳安塘以北, 西临会展中心项目
\n,东临美食城项目;南浔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
\n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位于浔练公路与湖浔大道东南
\n角,南浔会展中心西北角。
\n\n城建
\n\n所属行业
\n\n国标行业
\n\n 市政道路工程建
\n筑(4813)
\n\n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n\n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n\n项目
\n\n2023年10月
\n\n拟建成时间
\n\n2021年10月
\n\n拟开工时间
\n\n是否包含新增建设
\n\n是
\n\n项目基本情况
\n\n用地
\n\n土地出让合同电子
\n\n其中:新增建设用
\n\n49
\n\n监管号
\n\n地(亩)
\n\n新增建筑面积(平
\n\n0.0
\n\n49
\n\n总用地面积(亩)
\n\n方米)
\n\n其中:地上建筑面
\n\n总建筑面积(平方
\n\n0.0
\n\n0.0
\n\n积(平方米)
\n\n米)
\n\n建设规模与建设内
\n\n容(生产能力)
\n\n万顺路南延:属于规划城市次干路。道路北起湖浔大道
\n,南至现状阳安塘北侧,本次设计长约340m。道路红线宽
\n24m,地下通道两座。
\n南浔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
\n浔大道,向东至会展中心地下车库入口,设计长约1116米
\n。
\n\n13906728517
\n\n项目联系人手机
\n\n韩敏荣
\n\n项目联系人姓名
\n\n/
\n\n接收批文邮寄地址
\n\n总投资(万元)
\n\n固定投资9198.5000万元
\n\n铺底流动
\n\n建设期利
\n\n合计
\n\n设备购置
\n\n资金
\n\n息
\n\n预备费
\n\n安装工程
\n\n土建工程
\n\n工程建设
\n其他费用
\n\n费
\n\n2385.500
\n\n6375.000
\n\n9198.500
\n\n0.0000
\n\n0.0000
\n\n438.0000
\n\n0.0000
\n\n0.0000
\n\n0
\n\n0
\n\n0
\n\n资金来源(万元)
\n\n项目投资情况
\n\n其它
\n\n银行贷款
\n\n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n\n财政性资金
\n\n合计
\n\n9198.500
\n\n0.0000
\n\n0.0000
\n\n9198.5000
\n\n0.0000
\n\n0
\n\n企业法人
\n\n法人类型
\n\n湖州南浔城乡基础
\n设施建设开发有限
\n\n项目(法人)单位
\n\n公司
\n\n91330503MA2D1AYX
\n\n项目法人证照号码
\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n项目法人证照类型
\n\n1M
\n\n浙江省湖州市南浔
\n\n2020年02月
\n\n成立日期
\n\n单位地址
\n\n区南浔镇年丰路
\n1388号金融中心
\n\n24层-5
\n\n人民币元
\n\n币种
\n\n30000.000000
\n\n注册资金(万)
\n\n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建筑材料批发;体育场
\n\n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n\n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n\n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n\n经营范围
\n\n: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n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n\n法定代表人手机号
\n\n13587291008
\n\n吴强
\n\n法定代表人
\n\n码
\n\n2021年09月13日
\n\n登记赋码日期
\n\n2021年09月13日
\n\n备案日期
\n\n2022年04月18日
\n\n第1次变更日期
\n\n项目变更情况
\n\n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
\n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
\n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n\n项目单位声明
\n\n说明:
\n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
\n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
\n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
\n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
\n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
\n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
\n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
\n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
\n改相关信息。
\n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n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
\n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
\n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n\n
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单位
公开选取
需
求
书
选取方式:口直接
开竞价。
项目业主:湖州南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期:
02
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单位重新发布
公开选取
需
求
书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公开竞价。
项目业主:湖州南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 期:2022年5月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四、服务要求
五、公开选取规则
六、其他要求
七、附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单位重新发布
2.建设服务单位:湖州南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位于由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南浔
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组成,其中万顺路南延(湖浔大道-阳安塘北岸)建设地点为湖浔大道以南,现状阳安塘以北, 西临会展中心项目,东临美食城项目;南浔会展中心辅道(南起浔练公路现状阳安塘桥-北至湖浔大道)位于浔练公路与湖浔大道东南角,南浔会展中心西北角。
4.项目概况: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
5.服务金额: 43万元- 49.8万元;(含上、下限)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自筹;
7.代理机构: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006726697
二、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所有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与本项目发包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范围包括:桩基静载抗压、抗拔、低应变检测等)【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方式】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公开选取范围:工程检测
2.服务工作内容:桩基静载抗压、低应变检测、浅层平板试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需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二)工期要求
与桩基施工同步进行,打桩完成以后45天内完成桩基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满足检测条件);
(三)结算价计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可调固定总价。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签证、项目业主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竞价单价结算,实际工程量超出10%以上,按竞价单价签补充协议,超过部分不足10%的,则不作调整。桩基检测完成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按上述结算依据支付至实际款项的90%,余款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若相关部门进行抽检不合格的,扣除所有应付款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全部费用。有权根据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进行罚款,具体金额根据相关部门抽检结果另行确定。
承包人申请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票)为付款的前提。
(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价2%(☑履约担保金(含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合法注册的第三方担保机构)
(五)本项目至竞价截止时间为止,需上传以下资料。(若本需求书未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各竞价单位自拟格式,若本需求书已提供相关格式要求,则按本需求书格式填写,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若以下材料未提供齐全,作无效报价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与本项目发包范围相对应的附表
(3)浙江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进浙备案证明,若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如有);
(4)项目负责人证书:需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5)拟派人员及其社保证明;
(6)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竞价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
(9)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10)投标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竞价单位需提供上述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证书。
五、公开选取规则
□直接选定;由项目业主直接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定向选择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
公开竞价;
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截止报名时间,报名参加竞价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系统自动延期2个工作日,延期后满足2家方可进入公开竞价。
2、公开竞价时间:公开竞价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开启竞价通道,竞价开始至结束为30分钟,已报名成功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一次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3、确定中选人:公开竞价结束,选取所有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中选人。所有竞价中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中选人;
□随机抽取:抽取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抽取地点 。
要求:项目业主、有资格抽取拟中选人委派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程序;
所有拟中选人随机抽取一个属于自己序号球;项目业主在所有序号球中随机抽取3次,分别代表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
☑综合评价: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评价地点:另行通知
评价内容:1)根据需求书要求制作好竞包文件。由于疫情影响,本次综合评价要求竞价人提交电子版竞包文件(按要求制作完成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所有扫描件压缩为一个包,压缩包名称为竞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评比专家全部到场后,电话通知竞价人,竞价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约10分钟)发送到指定邮箱,由评比专家和代理机构一起接收竞包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竞包文件将被退回(以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系统中显示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只有一家竞价人提交竞包文件的,评比专家可直接确定为拟中选人。
2)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社保一份,随同竞包文件同时递交(人员社保为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并盖企业公章。除实际情况中无需缴纳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由评比专家对所有拟中选人现场递交的有效的竞包文件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别推荐第一中选人、第二中选人和第三中选人。
4)综合评价出现二个及二个以上并列分的,现场抽签确定。
5)若现场有效单位只有一家,则该拟中选单位为本项目中选人。
6)中标后提供完整的竞包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须分别装订。
评分内容满分7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实施方案 | 1.检测服务工作原则和科学的工作方针:是否能较好体现检测服务工作原则和工作方针,是否具有创新点的,综合评审,酌情给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0-6分 |
1 | 实施方案 | 2.检测重点内容的阐述: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检测服务重点内容进行打分,综合评审,酌情给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1 | 实施方案 | 3.工作程序:根据检测服务工作程序是否完整体现,对施工阶段环保措施未落实情况的处理方案,是否有预防计划及应急措施等,综合评审,酌情给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0-6分 |
1 | 实施方案 | 4.装备技术及精度:根据检测仪器、装置选择是否合理,设备安装技术掌握是否到位,精度是否满足要求,综合评审,酌情给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设备需提供如为自有提供购买发票;如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设备不提供证明不得分。 | 0-10分 |
1 | 实施方案 | 5.根据检测方案、加载与测试方法、速度,数据采集方式,试验成果整理,检测、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审,酌情给分,本项目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0-10分 |
2 | 团队力量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5分。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建筑工程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4分。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建设工程项目获省级科技奖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得5分,最高得5分。 2.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最高得4分。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建设工程项目获省级科技奖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提供人员证书及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0-19分 |
3 | 服务承诺 | 根据比选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检测质量承诺、检测进度承诺、检测目标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本项各1分,每提供一条承诺得一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0-5分 |
4 | 企业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至今已承接的桩基检测项目,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及桩基检测合同(合同中未能体现的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 0-4分 |
上述量化评分,评审项目缺项时,该项得零分。
上述分值由评委打分,技术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方式:(由项目业主自拟内容)
4、公开竞价结束,对中选结果(提供的评价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
5、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中选人须24小时内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合同管理”区响应服务事项。同时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助打印成交通知书。
6、中选人与项目业主应当自响应服务事项后5个工作日签订服务合同,同时将双方签订的合同上传至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7、中选机构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需求书要求履行服务,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可以从备选排序中依次确定中选机构,也可以重新公开选取。
六、其它要求
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附件
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报名时承诺)
为维护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参与“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交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真实。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正在进行选取的项目,并同意取消我单位的选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通报或者处罚期限内不再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任何项目的选取活动。
二、我单位将按照法定业务范围承接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并按国家有关服务质量要求和项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中介服务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我单位在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拟任职务(岗位) |
竞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南浔会展中心配套工程项目桩基检测清单 (万顺路南延、会展中心配套辅道工程) | ||||||||||
项目 | 桩型 | 总桩数(根) | 超声波检测(根) | 低应变检测(根) | 取芯检测28天(根) | 复合地基检测(点) | 单桩抗拔检测(根) | 单桩承载力检测(根) | 单桩静载检测(根) | 备注 |
地下通道主体部分 | 抗拔桩 | 71 | / | 71 | / | / | 8 | / | / | 单桩抗拔检测:抗拔承载力特征值200KN |
桥梁 | 钻孔灌注桩 | 10 | 10 | / | / | / | / | / | 6 | 单桩静载检测:桥台3200KN,桥墩各4400KN |
道路与通道过渡段 | 水泥搅拌桩 | 1936 | / | / | 40 | 36 | / | 8 | / | 复合地基检测:单桩承载力≥90KN |
道路坑底加固兼地基处理 | 水泥搅拌桩 | 3500 | / | / | 70 | 12 | / | 14 | / | 单桩承载力≥90KN |
双轴搅拌桩坑底加固 | 水泥搅拌桩 | 4100 | / | / | 82 | / | / | / | / | |
小计(根) | 10 | 71 | 192 | 48 | 8 | 22 | 6 | |||
单价(元) | ||||||||||
总价(元) |
注:1)后期可以视打桩情况待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完成基础垫层后增加随机抽样进行下坑试验。
2)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待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完成基础垫层后全数检测。
1、综合单价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桩基检测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费(含配重块)、吊装、挖机、运输、水电费、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检验试验、总包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现状及所需设备材料的各项费用,运费、现场设备倒运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中;
3、临时用水、用电须报价人自行解决,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中;
4、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工程量需业主或监理单位确认,单价按合同价执行。
5、检测时,如需土建总包单位配合或向其租借设备时,自行与总包单位协调,配合及租借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内。
6、静载采用加载“配重块”的形式进行,不得使用“土”及“土袋”,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检测所需配重块、材料和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竞包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7、承包人必须在接到进场通知后24小时内进场进行检测工作,确保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8、承包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承诺、清廉承诺书,保证在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承包单位须在承包项目后提供人员配备情况表,并在工作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必须到场,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若未达到要求的,则处罚5000元/次。
10、本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最终需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认可,如无法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及备案,承包方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复检及造成的所有损失费用,且发包方有权拒付检测费。
11、检测单位在检测过程中,(包括检测设备仪器、配重块的运输、堆放、吊装等),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土建总包单位的管理,并不得影响现场其他单位的正常施工。
12、承包单位必须在承包项目后编制检测方案,经业主、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检测。
13、具体检测技术标准以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为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桩基检测。检测项目为以下内容: 。 工程任务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报价明细表和工程设计图纸)。
4、桩基检测技术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 J8-2016);《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浙江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33/1001-200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
②、静载采用加载“配重块”的形式进行,不得使用“土”及“土袋”,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检测所需配重块、材料和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竞包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③、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应规范要求,在通视条件良好且尽可能在施工影响范围以外的位置,设置相互独立深式基准点作为监测点的基准点,具体位置根据现场而定。
④、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布点及观测,要求固定技术人员、固定仪器、固定线路施测。
⑤、桩基检测:工期与桩基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
检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二、合同文件
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发包)通知书、业务委托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和投标函附件;
(4)国家和部颁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5)设计图纸;
(6)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2、合同文件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三、检测方法、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1、基桩检测的方法、内容及数量如下(可以延展):
序号 | 检测方法 | 检测内容 | 检测数量 | 备注 |
1 | 静载试验 | 基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 | ||
2 | 低应变法 | 桩身完整性 | ||
3 | ||||
4 |
2、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
(2)工期与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静载采用加载“配重块”的形式进行,不得使用“土”及“土袋”,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检测所需配重块、材料和设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满足行政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竞包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四、检测时间
1、本工程检测工期: 与施工同步 。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2)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增加施工内容;
(3)由于甲方原因,现场不具备测试条件或提供资料不全而未能按期完成的。
以上情况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在3天内给予答复,涉及增加工程内容的费用以业主的批复为准。
五、检测设备和材料:检测设备和材料由乙方提供,检测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场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序号 | 资料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地质勘察报告 | |||
2 | 桩基施工记录 | 被检桩的施工记录应有甲方、监理等人员签字 | ||
3 | 桩位图 | 每根桩施工编号 | ||
4 | 桩基设计说明 | 桩基设计参数及相关检测要求 | ||
5 |
七、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检测报告
序号 | 报告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测试简报 | 阶段作业完成3天内 | ||
2 | 桩基检测报告 | 4份 | 阶段性桩基检测完成后7天内 | |
3 |
检测质量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部颁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要求和设计院验证桩基受力和地质相关数据的要求。
八、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本检测成果的知识产权。
(2)组织检测工程的验收工作。
(3)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
(4)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
(5)协调好乙方与参建各方的工作配合关系。
九、乙方权利及义务
(1)确定并编写试验大纲(方案),严格按现行《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规范及要求进行试验或检测;
(2)提供测试仪器及设备,并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及测试;
(3)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或口头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进场进行检测施工,分析计算测试成果,编写试验报告,如不按要求进场检测应支付甲方1000元/日的违约金;
(4)对试验(测试)成果的质量负责;
(5)负责对试验(或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计算书、图纸等的建档保管工作;
(6)负责提供桩头处理方案;
(7)进场前,承包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安全、文明承诺、清廉承诺书,保证在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必须按检测方案进场施测,进场后服从甲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施工;
(9)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及本合同规定完成本次检测项目,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10)工作完成后及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资料,成果要能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查。
(11)甲方拥有本检测报告的知识产权,乙方按规定对报告存档留底。有义务为甲方检测报告的内容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
(12)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证书编号:
十、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金额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 );
2、检测费支付方式:可调固定总价。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签证、项目业主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竞价单价结算,实际工程量超出10%以上,按竞价单价签补充协议,超过部分不足10%的,则不作调整。桩基检测完成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经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按上述结算依据支付至实际款项的90%,余款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若相关部门进行抽检不合格的,扣除所有应付款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全部费用。有权根据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进行罚款,具体金额根据相关部门抽检结果另行确定。
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因工期长短而调整。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开展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已经开展工作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或因检测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必须重新检测导致工程延期,每延误一天的,按合同价格的0.5%收取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测试质量低劣,不能满足测试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满足测试要求为止。
6、乙方因自身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支付检测费等任何费用,且有权上报主管部门。
十二、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三、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 。
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成。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提交有效检测报告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立即 生效。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发包竞包、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乙方的责任
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
(四)本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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