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食堂食品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某部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1700万元
项目预算:包1:食堂配送(肉类)采购项目720万元(360万元/年);
项目预算:包2:食堂配送(蔬菜、水果、蛋类、糕点、调料等)采购项目980万元(490万元/年);
- 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1月
-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商务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1:食堂配送(肉类)采购项目
附件2:食堂配送(蔬菜、水果、蛋类、糕点、调料等)采购项目
七、供应商响应方式(两种方式均需提交):
1.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平台或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2.网上邮件递交。
八、邮件主题:食堂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采购意向和意见建议。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110454837@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5)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3);
(6)采购意向(格式自拟);
(7)采购需求调查情况表(附件4,非必填,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673450707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1376245472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办公电话:3734-8680525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