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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现我公司对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详见附件-询价文件,请有意向的报价单位自行下载询价文件。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0时00分。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文件.docx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文件.docx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备注:询价文件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起五个日历天)
采购公告目录二〇二二年六月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合同草案采购需求评审方法采购方法供应商须知
适用于纸质评审的公开采购方式采购公告第一章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2项目编号:SZZXXJ-20220623-11.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1.采购项目简介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货物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公告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1、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本技术协议制定校准工作方案,校准人员须具有校准相关资格证书,校准所需工具、仪器、物料等符合校准规范要求。2、校准方法须以校准项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为准。2.3地点:□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1采购内容和范围:为保障公司下辖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在用的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计量和测定示值的准确性,现申请开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实施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校准服务工作。2.采购内容和范围1.4最高限价(元):456001.5标段划分:无
(3)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计量校准服务项目业绩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当具备实验室计量校准认证资质(CNAS),所认证的校准能力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校准项目,并能出具CNAS校准证书的资质。(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按照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装施工(校准服务)期间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校准人员需具备相关工作上岗证。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承诺函):(5)其他要求:(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资格条件。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1获取时间4.采购文件的获取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12)其他禁止情形:(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下载采购文件。4.2获取方式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时间)
6.2递交及快递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10号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响应文件的递交踏勘集中地点:踏勘时间: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须在提交响应文件前进行现场踏勘,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需附上现场踏勘委派书(需求单位及报价单位均需盖章,详见附件现场踏勘委派书)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7.2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本项目采购公告和补充、修改同时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和阳光平台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净水公司门户网站为准。7.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7.其他防疫要求:基于疫情防控形势,授权委托人须通过“广州净水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填写访客预约信息(包括:1.近14天内行程有异地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拒绝来访;2.近14天行程内有异地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拒绝来访3.近14天行程内有省外来(返)穗人员应持有抵穗后来访前三天的两次核酸检测证明,即“三天两检”(每次至少间隔24小时)4.如确需工作需要来访,应持有抵穗后来访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待被访部室审核员审批通过后,凭访客手机生成的“通行访客码”通行。于门岗处测温并扫码填写调查问卷,手机显示问卷“提交成功”后方可进入厂区。如以快递形式递交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见证报价开启程序的报价单位视其认可所有报价
9.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电话:38890841/62315524。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8.异议及投诉的受理(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致:广州净水有限公司附件:现场踏勘委派书(如需)10.联系方式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期限 |
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2 |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8至2023年5月17日 |
3 | 广州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至2022年12月31日 |
采购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10号 |
联系人:张工 |
电 话:020-81534299 |
2022年6月23日 |
日期:年月日报价单位名称(签章):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代表)签字:特此声明!(进厂要求详见响应文件递交防疫要求)我公司(单位)(报价单位名称)现委派(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处理本项目,项目编号:的现场踏勘事宜。
广州净水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适用于纸质评审的采购项目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2.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2.本次交易一般规则.表1.1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阶段 | 条款 | 项目 | 规则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1 | 采购文件组成 |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方式 (4)评审办法 (5)采购需求 (6)合同草案 (7)响应文件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2 |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2.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3 | 踏勘现场 | 详见采购公告5.踏勘现场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4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5 | 响应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6 | 最高限价及低价说明 | 详见采购公告;若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必须说明报价理由。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8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 1份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9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要求密封,响应文件应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注正本和副本,封皮应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
准备 及其 响应 | 2.10 | 响应文件提交 | 见采购公告 |
文件开启及评审 | 2.11 | 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 举行 会议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会议地点:采购公告中指定地点 |
文件开启及评审 | 2.12 | 开启文件前的密封检查 | 密封情况检查顺序:响应文件拆封前检查,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文件开启及评审 | 2.13 | 评审小组 | 评审小组构成:3人。 |
文件开启及评审 | 2.14 | 评审办法 | 见第四章评审办法有关条款 |
文件开启及评审 | 2.15 | 成交候选人 | 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示成交候选人 |
确定成交人 | 2.16 | 成交办法 | 见第四章采购方法有关条款 |
确定成交人 | 2.17 | 签订合同 | 见第四章采购方法有关条款 |
确定成交人 | 2.18 | 履约担保 | 详见第六章合同 |
其他 | 2.1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4)质量标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采购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内容与采购文件严重背离的。(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行为(2)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响应保证金(9)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8)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6)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5)服务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3.资格审查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5.响应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须递交响应保证金。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1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采购公告或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6.异议6.其他资料5.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附件1:响应文件开启表7.本章附件6.3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采购人的监管部门进行反映。6.2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在做出相关回应后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开启表附件1附件4:成交通知书附件3:问题的澄清附件2:问题澄清通知
序号 | 供应商 | 密封情况 | 报价(元)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备注 |
序号 | 供应商 | 密封情况 | 报价(元)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2年月日采购人代表记录人
评审小组:(签字)(项目名称)评审小组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评审小组: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3年月日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供应商:(公章)2.1.
成交金额,大写:,小写:。你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你方已被确认为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名称):(编号:)成交通知书附件4
第三章年月日采购人:(公章)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第四章公开询比询比采购采购方法
1.采购准备 | 1.1 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9的要求密封,按照2.10的规定提交 1.2 资格审查执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有效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两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发出采购公告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
2.询比规则 | 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报价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和范围。 2.2 询比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2.3 询比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4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
3.成交规则 | 采购人确定满足采购文件资格性、响应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
4.成交候选人公示 | 在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报告3日内,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公示成交候选人。 |
5.成交结果公告 | 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
6.成交通知书 | 采购人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
7.签订采购合同 | 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同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
(1)运输费用及保险费。(如有)除报价外,评审还应考虑的商务因素一般有以下几种:供应商的报价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审小组无须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评审。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办法
2.评审程序经澄清确认后修正的最终报价应当认为是供应商的真实要约,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价。(5)价格调整因素。(4)备品备件以及售后服务(如有)。(3)支付条件。(2)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限。
2.2.1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2.2澄清补正说明:初步评审活动依照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顺序进行,前一个环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表4-1初步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
评审环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形式评审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形式评审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除外 |
形式评审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 有授权书,授权书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资格评审 | 供应商资格 | 满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
响应性评审 | 报价 | 没有超过最高限价;若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必须说明报价理由。 |
响应性评审 | 其他 | 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响应性评审 | 其他无效响应 | 无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内容 |
第五章2.3评审结果评审后,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价格相同,可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供应商排名,并将推荐理由写入评审报告。2.2.2响应文件存在含义不清、针对同一事项前后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审小组相应评审的依据或否决其响应。(3)采购文件中有规定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或者有固定费率标准或固定金额的计算公式的,应按规定填报,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率、金额或者其计算公式进行修正或否决其响应。(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项目技术要求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系统目前由水质中心运维,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水质管理办法》(穗净水〔2021〕253号)中关于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管理要求,保障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在用的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计量和测定示值的准确性,委托具有CNAS资质第三方校准单位负责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在用的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证书。项目情况介绍询价文件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报价单位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
2.2校准方法须按照以校准项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为准。2.1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本技术协议制定校准工作方案,校准人员须具有校准相关资格证书,校准所需工具、仪器、物料等符合校准规范要求。2.检测机构资质和报告要求计划时间服务要求
大坦沙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统计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需校准日期 |
1 | 进水碧兴COD在线监测仪 | C31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2 | 进水碧兴氨氮在线监测仪 | C31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3 | 进水碧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TCU/TPN111 | 2 | 2022年11月10日 |
4 | 进水碧兴pH在线监测仪 | C31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5 | 进水碧兴SS在线监测仪 | S31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6 | 进水碧兴在线留样仪 | W31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7 | 出水哈希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 | 2022年11月10日 |
8 | 出水哈希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9 | 出水哈希总磷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 | 2022年11月10日 |
10 | 出水哈希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 | 2022年11月10日 |
11 | 出水哈希 pH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12 | 出水哈希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 | 2022年11月10日 |
13 | 出水信达在线留样器 | ZSC-VI | 2 | 2022年11月10日 |
14 | 出水水温在线监测仪 | DTO1S42012 | 2 | 2022年11月10日 |
江高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统计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需校准日期 |
1 | 出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1 | 2022年10月10日 |
2 | 出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3 | 出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1 | 2022年10月10日 |
4 | 出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5 | 出水SS监测仪 | SC2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6 | 出水pH水温监测仪 | SC2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7 | 进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1 | 2022年10月10日 |
8 | 进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9 | 进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1 | 2022年10月10日 |
10 | 进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11 | 进水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12 | 进水pH水温在线监测仪 | SC200 | 1 | 2022年10月10日 |
(2)校准方法须以校准项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为准。(1)报价人必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本技术协议制定校准工作方案,校准人员须具有校准相关资格证书,校准所需工具、仪器、物料等符合校准规范要求。2.质量要求: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报价人接到询价人校准通知后须于36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询价人确认,并于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开展校准服务。报价人在校准之日起7天内,将校准证书发送至询价人。三、项目商务要求2.3报价人应具有实验室计量校准认证资质(CNAS),所认证的校准能力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校准项目,并能出具CNAS校准证书。
单价包干:询价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询价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在询价人要求应急/加急情况下,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应包含全部校准服务费用,不得加收额外加急费。5.承包方式:(2)承包人在收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询价人。(1)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期限的校准服务工作后,经询价人确认工作量和验收,按照校准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支付至审核价的100%。4.付款方式:3.询价人将自承包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审定报价人校准/检定情况,进行结算审核。
合同第六章6.其他要求:报价单位的报价若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必须说明报价理由。
乙方(卖方):甲方(买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穗净水合[]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校准服务合同
⑴在本合同实施过程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下列文件(如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可视为能相互说明和补充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相矛盾的地方,则根据以下次序判断:第一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开展相关指标校准服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签约地点:广州市签订日期:年月日
⑺工程报价单;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性文件;⑸响应文件;⑷询价文件;⑶发包通知书;⑵本合同书;
乙方接到甲方校准通知后须于36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确认,并于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开展校准服务。在校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校准证书发送至甲方。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2服务工期及检测报告2.1根据甲方对在线仪器设备校准要求,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在线仪器设备校准服务,并出具校准证书。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第二条服务范围⑻本合同其他附件;
4.1.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自觉遵守甲方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第四条服务要求3.3承包方式为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合同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乙方已经充分考虑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已计入报价,因此合同单价今后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调整。3.2所有的服务价格包括了校准所需车辆、人员、工具、仪器、物料、运输保存、校准和复测、证书出具等的全部费用。3.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万元,(人民币)大写:。第三条合同价格
5.2支付方式:5.1预付款的支付:无;第五条支付方式4.4.本合同工作范围应包括提供所有需要的材料、人力以及其他校准设备,双方完成合同文件里规定的工作和校准服务,并达到预期的目标。4.3.校准结果必须公平公正,不受外界影响;遵守相关保密条约;校准结果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纸质版校准证书和提供纸质版校准证书扫描件。4.2.乙方将校准计划报告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开展服务工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5.2.3乙方在收款前需提交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开户行:;收款账号:;5.2.2乙方收款账户:;5.2.1乙方完成合同规定期限的校准和出具证书等服务工作后,经甲方按照校准服务工作量据实结算,支付至审核价的100%。
6.1履约担保:无;第六条履约担保5.3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支票;其他:/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税号:91440101755584729Q;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7.5乙方须安排具有从事相应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跟踪负责项目的校准、数据审核、报告出具等流程工作,并与甲方做好对接工作。乙方技术人员对校准、结果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就甲方反映的校准、数据审核和报告出具等环节中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及时安排重检或给出解决办法。7.4安全文明施工(校准服务)要求:按照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装施工(校准服务)期间必须做好防护措施,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关工作上岗证。7.3乙方所具有实验室计量校准认证资质(CNAS),所认证的校准能力涵盖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校准设备种类,并能出具CNAS校准证书。7.2校准方法须按照以校准项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为准。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及本技术协议制定校准工作方案,校准人员须具有校准相关资格证书,校准所需工具、仪器、物料等符合校准规范要求。第七条质量保证
9.1甲方解除合同第九条变更或解除8.3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校准且没有事先与甲方沟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当次已支付服务费用的2倍。如果原样品在有效期内且甲方明确要求重检,乙方免费安排重新校准。8.2若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当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8.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台风、洪水或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引起校准进度延误,在此情况下,校准进度应相应顺延,如延期超过30天,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双方继续履行在合同终止生效日期之前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并经乙方催告后超过10天仍未支付,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9.2乙方解除合同9.1.3乙方存在违反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9.1.2乙方提供服务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9.1.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并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如乙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或知道发生不可抗力之后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对该方履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影响,同时附上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2)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暴乱、恐怖行为或军事演习;(1)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暴雨(橙色预警及以上)、台风(黄色预警及以上)、海啸、龙卷风、大面积流行病(如:非典型性肺炎等)或瘟疫;10.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有权全部或部分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第十条不可抗力9.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其他:11.2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除有争端之外的合同其它部分在争端解决前应继续执行。11.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0.4双方同意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及时的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后果。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包括为采取有效的措施支付合理的金额。双方应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并决定为减少不可抗力给每一方带来的损失应采取的合理的手段。但因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采取措施不当,未尽合理的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损失扩大的,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0.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时间自该不可抗力发生日起连续超过玖拾(90)天,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者变更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壹佰捌拾(180)天之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报价清单附件:1.发包通知书15.4补充条款:/。15.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报价清单附件1:发包通知书5.安全协议书4.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3.廉洁协议
甲方:(章)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乙方: (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签订日期: | 签订日期: |
大坦沙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报价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1 | 进水碧兴COD在线监测仪 | C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2 | 进水碧兴氨氮在线监测仪 | C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3 | 进水碧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TCU/TPN111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4 | 进水碧兴pH水温在线监测仪 | S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5 | 进水碧兴SS在线监测仪 | S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6 | 进水碧兴在线留样仪 | W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7 | 出水哈希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8 | 出水哈希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9 | 出水哈希总磷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0 | 出水哈希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1 | 出水哈希 pH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2 | 出水哈希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3 | 出水信达在线留样器 | ZSC-VI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4 | 出水水温在线监测仪 | DTO1S42012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合计(含税 %) |
江高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报价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1 | 出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2 | 出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3 | 出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4 | 出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5 | 出水SS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6 | 出水pH水温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7 | 进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8 | 进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9 | 进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0 | 进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1 | 进水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2 | 进水pH水温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合计(含税 %) |
(二)严格执行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一)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廉洁协议附件3:廉洁协议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有关监督部门检举。(四)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不廉洁及违法违纪行为。(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八)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主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纪检室,联系电话:020-38890265。(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八)不得存在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5、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将乙方清退出甲方相关企业库;4、根据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一定时间内暂停乙方参与甲方及下属单位所有项目的交易资格;3、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2、解除主合同;1、扣除主合同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或在甲方招标、询价等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廉洁规定的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与主合同有关,甲方均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穗净水合[2022]号)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同时终止。第五条本协议执行情况,接受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双方应予以配合检查调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乙方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报告。6、根据甲方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决定执行;
备注:本处理标准出自《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经营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附件4.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 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 发生重伤或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重伤或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伤10人以上(含)、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大面积运营晚点,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3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三)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考评细则》安全管理未达标且符合限制投标处罚标准的。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5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二)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单位考评细则》质量管理未达标且符合限制投标处罚标准的。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6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7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一)投标、询价过程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投标、任意弃标 | 1年 | 1年 | |
8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9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10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11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发包人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12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13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4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15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16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17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8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19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0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1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22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十二)经发包人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一、本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并共同遵守。乙方:甲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安全协议书附件5:安全协议书
三、乙方权责(三)乙方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违法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金扣罚。如乙方拒不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告知乙方在甲方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一)告知乙方该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要求乙方在作业前应重新识别现场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二、甲方权责本协议作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大坦沙分公司、江高分公司6套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第三方校准服务项目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六)严格履行本协议,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乙方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按主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违约金扣罚。如乙方拒不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五)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立即组织对提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四)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要求。(三)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标准、地方行政法规、管理要求。(二)根据乙方单位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的本次工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按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一)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但需书面明确指出甲方所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
(五)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四)同一生产区域内有两家及以上承包单位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侵害方负全部责任;共同责任造成的,按事故原因划分责任,不能达成一致的,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三)乙方人员违规进入甲方或第三方承包区域,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部事故责任;乙方人员遭受人身伤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二)乙方人员在非承包区域遭受意外伤害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一)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造成的甲方、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伤害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四、事故责任
五、补充条款:无。(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经济处罚金额为以下赔偿金额总和的双倍:1.甲方所有损失;2造成的第三方损害;3恢复生产产生的一切费用赔偿包括:1.甲方所有损失;2造成的第三方损害;3恢复生产产生的一切费用;4.甲方因事故造成被上级追究的经济考核处罚。(七)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由乙方承担事故造成的赔偿一切损失及由甲方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六)乙方各类人员在甲方生产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并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甲方:乙方:本协议与主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终止、同时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乙方双方执持数量与主合同一致。六、附则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第七章年月日年月日
1.响应函目录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公章)(项目编号:SZZXXJ-20220623-1)(项目名称、标段/标包号)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标包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为)完成/提供本项目□工程□货物□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至(采购人名称):1.1响应函1.响应函5.报价表6.其他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资格审查资料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5)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资格审查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2.我方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完全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者不满足将导致询价无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或与需求书中所有条款不符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内容,以响应函为准。(6)其他资料
供应商:(单位公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公告中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年月日传真: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1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特此证明。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标包号)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法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单位公章)2.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否则为无效代理人,询价响应文件无效。
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文件附后)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资格审查资料注:法人授权委托书亦可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订的格式。
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记录,(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2年紫外消毒设备大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期间,未被列入下列情形之一:致: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3.2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截图中应显示网站域名,页面信息必须明确显示参与本项目的企业全称1、网站截图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信用记录承诺必须附网站截图。注:附件:网页截图(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服务类5.报价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年月日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从事本工作时间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专业 | |||||||
注册证书等级 和专业 | 证书编号 | ||||||||
职称证专业 | 证书编号 | ||||||||
参加过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开、竣工时间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6.其他资料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2)报价表(1)报价表说明
大坦沙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合同报价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1 | 进水碧兴COD在线监测仪 | C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2 | 进水碧兴氨氮在线监测仪 | C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3 | 进水碧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TCU/TPN111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4 | 进水碧兴pH水温在线监测仪 | S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5 | 进水碧兴SS在线监测仪 | S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6 | 进水碧兴在线留样仪 | W31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7 | 出水哈希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8 | 出水哈希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9 | 出水哈希总磷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0 | 出水哈希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1 | 出水哈希 pH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2 | 出水哈希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3 | 出水信达在线留样器 | ZSC-VI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14 | 出水水温在线监测仪 | DTO1S42012 | 2022年11月10日 | 2 | ||||
合计(含税6%) |
江高分公司2022年在线监测仪器校准需求报价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计划校准日期 | 数量 | 含税 | 不含税 | 含税 | 不含税 |
1 | 出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2 | 出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3 | 出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4 | 出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5 | 出水SS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6 | 出水pH水温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7 | 进水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 | NPW-160H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8 | 进水氨氮在线监测仪 | NA80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9 | 进水COD在线监测仪 | CODmax Ⅱ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0 | 进水哈希在线留样器 | AS95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1 | 进水SS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12 | 进水pH水温在线监测仪 | SC200 | 2022年10月10日 | 1 | ||||
合计(含税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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