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c23a29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文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思远662720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1
公告正文
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STC23A29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具有对本项目的履约能力,有类似产品销售、安装集成和调试的成功经验,并
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技术支持服务能力,无质量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提供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上海市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现金报名购买,2、邮件联系报名,公对公电汇转账,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所需的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
燃气通排风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在此欢迎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1, 项目名称: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燃气通排风系
统项目,数量:1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项目现场(交货地点):
上海(甲方指定地点)备注:完成安装和调试
注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上述全部投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11日到 2023年08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
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现场现金报名购买,并请提前准备公对公开票资料。
(1)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
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
(3)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汇款购买:邮件联系报名,公对公电汇转账,
(1)请购标人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支付凭证(在银行付款备注栏中需
注明“STC23A297 标书款”)复印件 Email(ssy_111@126.com)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若
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 Email先发送至购标人。
收款人账户信息(电话详询 021-66272029)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 Email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应在 Email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开出,一概不换!>我公司只接受公司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
摘要备注:STC23A297 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谈判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
谈判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
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
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1日09:30 分,地
点为上海市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1180号1幢
联系人:许文杰
电 话:021-59557829
电子邮件:xuwenjie@apt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
联系人: 沈思远、姚庆忠
电 话: 66272029,66279072
电子邮件: ssy_111@126.com,yaoqz5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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