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赤壁市教育局审计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赤财采计【2023】325号
2、订单号:FWYJ4212812300385658
3、采购总预算金额:38.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37.88(万元)
5、采购单位:赤壁市教育局
6、联系人:熊引新
7、联系电话:07155236211
8、成交供应商: 武汉恒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成交日期:2023-06-20 17:31:33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审计服务
采购需求:1、审计清查单位:教育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全市52所义务教育学校(含乡镇、办附属中心幼儿园和村小附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及机关幼儿园分园共56所学校(含附属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总价值3.37亿元。2、审计清查内容: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设备、家具及用具、图书等。需全面摸清家底,清理达到年限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并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流程进行处置,做到账实相符。具体内容为:(1)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整理的实物账进行确认、补充、收集等工作。(2)查阅会计账,核实固定资产财务账与实物账, 对应入账日期与凭证号,最终保持实物账与财务账、财务账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账一致。(3)将资产实物账与财务账进行核对,整理出正常使用,盘盈,盘亏,报废资产四套报表。(4)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中做报废处置申请,按照不同的处理方式打印出纸质资料,统一到财政国资股办理下账审批手续。(5)分单位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3、完成时间:2023年7月31日
服务响应说明:赤壁市2023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 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摸清我校“家底”,有利于夯 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 预算编制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 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1.摸清家底。通过对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取得账、物、卡一致的资产信息,为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学校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 制,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 3.明晰责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通过固定 资产清查,明确部门和部门资产管理员的责任。 4.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 因、理清工作思路。在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 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1.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2023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副组长:成 员: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审核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和人员,跟踪资产清查工作进展和质量情况,协调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指导监督资产清查工作,审定资产清查结果等重要事项。 2.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组 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各部门资产管理员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学校统一领导,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分级、分类共同组织实施。 2.采取现场核查与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现场核查。清查小组成员到各部门资产存放和使用地点现场进行以账对物、逐一房间盘点、调查资产实存情况和使用 现状;二是复核。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归口管理资产和部门资产的现场核查 结果进行复核、分析、整理。 3.组织方式是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即根据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和资产归口管理现状,将资产分成条、块,分工负责。 1.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是通过对实物性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实地盘点,核对资产的账实 情况,调查资产的使用现状,籍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并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管理职责,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是对学校固定资产的全面清查,范围包括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科研、服务等非经营性资产和用于出租、出借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种类包括土 地、房屋及建筑物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服务、公共保障用各类设备、设 施、家具等。 3.清查的基准日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22年2月28日。 分三个阶段:1.清查工作准备阶段,收集清查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证 2)单位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 3)截止2023年6月30日固定资产明细表 4)截止2023年6月30日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明细表资产抵押、担保、出租、出借合同 5)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及科目余额表 6)实物资产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不动产证、车辆行驶证)7)资产抵押、担保、出租、出借合同2.清查实施阶段,实物资产清查盘点 1)盘点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2)盘点准备工作:核对单位账面记录和实物资产台账、实物资产明细表,将漏 计部分补记入账做到帐帐、帐表一致。要求各项实物资产归集到位,对代保管的其 他单位资产应单独摆放并标签注明。设置发放盘点表格,制作盘点标识,盘点人员 分组到位、分配各组盘点范围和区域,规划盘点线路。 3)现场盘查实物:盘点人员根据预先取得资产明细表现场盘点核对实物并按填制规定格式的资产盘点表,盘点表需顺序编号并注明盘点单位名称、盘点日期、盘 点人、监盘人,每项盘点资产应注明名称、数量、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状况,并由使用人签字确认。盘点时对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应查看权属证 明并获取所有权证复印件,并将证件编号在盘点表备注栏注明。对于盘点的房屋构 筑物、土地、等资产应在盘点表中注明面积、取得方式、相关所有权证号码或购置 合同等。盘点表中还应注明资产出租出借、抵押担保等情形。如存在该情形应检查 租借合同或抵押担保合同并获取合同复印件。如存在由第三方代为保管的实物资产,应与第三方取得联系进行现场盘点或取得第三方确认函。 4)整理、比对盘点结果:将现场盘点表录入电子表格、与单位提供的资产明细 表比对,形成盘盈盘亏资产清单,找出差异原因并取得相关依据,对于盘盈资产应 注明盘盈原因并取得资产价值依据作为入账依据,对于盘亏资产也应注明盘亏原因 并取得资产毁损或处置的相关证据资料,作为后续账务调整或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依据。5)编制完成盘点单和盘点情况说明,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资产管理负责人签字 确认。 3、资产清查核实完成阶段 1)整理清查资料,检查证据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的应尽快补充完善。2)根据整理结果与会计事务所沟通,根据对方的初步清查意见并就清查发现的 问题咨询初步处理建议。 3)根据与会计事务所商议的结果确定清查意见和清查建议。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清查专项资产清查报告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5)会计事务所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资产清查报告,出具报告正稿。6)按清查结论督促被清查单位对账务和资产清查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复核调整 结果无误后在资产系统打印正式的资产标签并对盘点确认各项实物资产粘贴资产标 签。 7)清查底稿整理归档。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 想、提高认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 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按期完成。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动员工作,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确保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瞒报虚报。单位要组织 力量对所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核实,严格把握资产核销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要做好账实相符,又要防止资产流失。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资产清查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4.加强检查,强化监督。单位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 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要实行资产清查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对在这次资产清查中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情况、大型设备清理结果等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要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中说明反映。 5.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学校要把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 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住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效益。实施步骤 1.资产清查准备阶段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下达资产清查通知书;了解调查被资产清查单位有关基本情况;收集了解与资产清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它文件资料进行学习;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等,做好资产清查进点准备工作。2.资产清查实施阶段2023年 4月1日至6月1日,根据资产清查分工,每个成员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分别对资产清查事项实施资产清查。资产清查取证材料经资产清查组长复核后,交被资产清查单位签证。资产清查组完成现场资产清查后期工作,包括:与资产清查对象及所在单位交换意见,听取资产清查对象和相关部门对资产清查查出问题的看法及相关解释;进一步完善资产清查工作底稿。3.资产清查结束阶段2023年6月2日至6月15日汇总阶段,主审人员汇总资产清查情况,拟定对被资产清查单位征求意见资产清查报告,提交法规股审理;征求被资产清查单位和被资产清查对象意见,上报局资产清查业务会讨论审核,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资产清查决定。(三)资产清查分工资产清查组组长:主审: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力量适时调整资产清查实施方案,相关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调配使用。 编制人员:资产清查组组长:
服务响应附件:市教育局各学校固定资产清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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