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名称钢管、扣件租赁
- 采购编号ZTDJW2020-068
-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 发布时间2020-09-28 09:03:53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8 09:03:53-
采购名称
钢管、扣件租赁 -
组织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
采购编号
ZTDJW2020-068
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2020092800007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钢管脚手架、扣件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0-068
1.招标条件
1.1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南京市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钢架管、扣件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2020】第137号)实施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包括8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服务楼和1个基层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584.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491,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9264.46平方米。其中1#至8#楼为高层住宅为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设计层高为24层,建筑高度为69.6米;9#、10#配套服务楼为多层框架结构,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为8.1米;规划基层社区中心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11.55米。项目设计户型为经济适用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烈度为7度。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弱电管线等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
2.2 租赁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租赁物资为脚手架钢管、扣件,划分为二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租赁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租赁物资从业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租赁商。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产品生厂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自有租赁产品不少于2000吨,组织租赁产品资源能力强,能确保及时按需供应。
3.4 财务能力: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年均租赁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承租物资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生产工艺先进,重视工序管控;质检设施齐全,标定合格;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要求进行管控;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租赁商应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200万元及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能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具备良好的供应服务能力,供应及时,服务周到;提供产品修复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10月10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10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帐 号:631965297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赋予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在2020年10月27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7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参加开标会议,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招标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招标人及组织单位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
联 系 人:郝海青
电 话:18555034751
电子邮箱:805501930@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
联 系 人:郝海青
联系电话:18555034751
8.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ZTDJW2020-068).xlsx 附件2: 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 附件3: 周转材料招标公告(ZTDJW2020-068).docx 附件4: 周转材料招标公告(ZTDJW2020-068).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