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县苍土乡下石土村购置花生分级加工设备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总要求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采购人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要求。
1.3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所投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技术要求规定
供应商其技术要求应等同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及耐用性,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能使用。
3、一般规定
3.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优质产品。
3.2所提供的产品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还应满足方便使用、经久耐用的要求。
★4、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花生色选机
1.输入电压:AC180-240V ≥50Hz
2.额定功率:≥4.8kW
3.电机功率:≥3.0kW
4.耗气量:≥6.0m³/min
5.气源压力:0.6-0.8MPa
6.整机重量:≥1650kg
7.外形尺寸:≥长×宽×高(mm)
3560×2200×2615
台
2
花生提升机
1.功率:≥0.75kW
3
分级筛选机
1.功率:≥1.1kW
2.生产量:≥8t/h
4
除石机
1.功率:≥8.6kW
2.生产率:≥10t/h
3.筛面尺寸:≥2250×1530(mm)
4.外形尺寸:≥长×宽×高(mm)
2300×2290×1530
5.整机重量:≥1270kg
5
定量秤
1.称量范围:10-50(kg)
2.分度值:≥5g
3.称量速度:500-800(bag/h)
4.准确等级:10-50kg
5.电源:AC220V ≥50HZ ≥1.2kW
6.气源:0.4-0.6Mpa 1.8m³/h
6
成品储存仓
长12m*宽8.2m*高6m
钢板厚度不低于2.75mm
漆面处理符合国家标准
个
★5、交货时间及交付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进场后付3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70%。
★7、质量保证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服务要求
供应商送货须提前一天通知采购人,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共同在采购人现场进行检验。如货物不符合要求或发现不合格货物,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如两次及以上不合格或供货拖延,采购人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供应商并赔偿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9、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0、热线支持:(1)小时内响应;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
★11、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达不到使用效果或出现故障,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免费更换或维修。由此引发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所有损失。
以上未尽事宜按采购人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