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设备二采购-公共卫生学院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1379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锦州医科大学
招标联系人-158416403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16-37143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设备二采购-公共卫生学院)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37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专项设备二采购-公共卫生学院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货物需求001包组,序号10大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12、采样头 PM2.5切割特性 Da50 =(2.5±0.2)μm 6g =(1.2±0.1)μm; PM10切割特性 Da50 =(10±0.5)μm 6g =(1.5±0.1)μm采样头 0.3m/s 更正为 采样头 PM2.5切割特性 Da50 =(2.5±0.2)μm σg =(1.2±0.1)μm; PM10切割特性 Da50 =(10±0.5)μm σg =(1.5±0.1)μm采样头 0.3m/s。
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5日 16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招标文件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及备份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兼投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联系方式:15841640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3714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371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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