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池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
金额
17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150207-04-01-417057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女士0472-27732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麻池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项目代码2304-150207-04-01-417057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3]33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 2.立项批文: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麻池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九原发改审批字[2023]33 号 3.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含麻池镇核心村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含已硬化道路的破拆及恢复)、主街村容村貌治理工程、水冲厕所改造及运营维护工程。 一是污水管网工程,包括管线工程(麻七村至麻一村污水管线:管线全长10650 米,管径为 DN400、DN300、DN200。新增 130 个污水检查井。城梁村、武家村、观音庙村污水管线:主管线全长 12030 米,管径为 D400、D300,全线共设 147 座?1000 圆形污水检查井)和道路破拆及恢复工程(麻七村至麻一村:道路破拆及恢复共 37275 ㎡。城梁村、武家村、观音庙村:道路破拆及恢复共 42105 ㎡)。 二是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包括在包哈公路主街两侧长约 1km 处,按麻池镇古城建筑特色进行和谐统一的村容村貌改造整治。 其中违建拆除约 600 ㎡,广告清理 500 ㎡,拆除及制安新店招牌匾约1280㎡,仿古建筑外立面改造约 2080 ㎡,仿古坡屋顶改造面积约 4800 ㎡。 三是水冲厕所改造及运营维护工程,对已建成的 5 座和正在 建的 4 座水冲厕所及时投入运营并对已运营的水冲厕所进行运营的维护。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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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2.投标方式:网上投标或者现场投标 (1)网上投标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0日 2.领取网站:http://www.btggzyjy.cn/TPBidder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4)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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