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2023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三江新区宗地)三江新区SJ-B02-01-03(b)地块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市挂﹝2023﹞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宜宾市2023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三江新区宗地)三江新区SJ-B02-01-03(b)地块

发布时间:2023-06-16 21:41:22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竞买公告
项目编号宜市挂﹝2023﹞8号项目名称宜宾市2023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三江新区宗地)
公告开始时间2023-06-16 16:39公告结束时间2023-07-05 17:00

宜宾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宜市挂﹝20238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府资源函〔20237489909496103),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公开挂牌出让宜宾三江新区TD-C-04-07(a)TD-C-04-07(b)地块 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用地

性质

建筑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出让

期限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1

三江新区TD-C-04-07(a)、TD-C-04-07(b)地块

71660平方米(约107.49亩)

商业用地

各地块均不大于2.0

各地块均不大于45%

40年

2700/

5900万元

2

三江新区SC-C-01-01(a)地块

22027平方米(约33.04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不大于1.5

不大于40%

40年

2050/

1400万元

3

三江新区DC-N-01-04(b)地块

53294平方米(约79.94亩)

类工业用地

大于1.3

不小于5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50

168/

270万元

4

三江新区SJ-B02-01-03(b)地块

40011平方米(约60.02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1.3

不小于5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30

168/

210万元

5

三江新区SJ-B02-04-02(a)地块

63664平方米(约95.50亩)

二类工业用地

大于1.3

不小于50%且上限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30

168/

330万元

6

翠屏区旧城组团C—3—1—1地块、C—3—6—1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

27847平方米(约41.77亩)

C—3—1—1地块为商业用地,C—3—6—1地块为文物古迹用地

C—3—1—1地块不大于1.5

C—3—1—1地块不大于50%

40年

59031.41万元

12000万元

备注:

1.上述宗地均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三江新区TD-C-04-07(a)、TD-C-04-07(b)地块:本项目需按《宜宾三江新区天原片区概念城市设计》中建筑形态、建筑外立面、建筑材质、建筑色彩等进行规划方案深化设计。

3.三江新区DC-N-01-04(b)地块该宗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50万元,税收不低于每年每亩15万元。该宗地成交后由宜宾三江新区管委会负责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并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4.三江新区SJ-B02-01-03(b)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50万元,税收不低于每年每亩15万元。该宗地成交后由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并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5.三江新区SJ-B02-04-02(a)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550万元,税收不低于每年每亩15万元。该宗地成交后由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与土地竞得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协议,明确相关义务和责任,并会同相关部门跟踪管理后期各项指标的落实。

6.翠屏区旧城组团C—3—1—1地块、C—3—6—1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处于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本项目涉及“利川永”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刘鼎兴”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建设控制范围,建设单位应按程序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后方可按批准后的方案实施建设。

7.翠屏区旧城组团C—3—1—1地块、C—3—6—1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五粮液老窖池“利川永”保护范围为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南延5.6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墙以东4米长春街东侧公路,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6米人行道,西至梅园小组西侧外墙,面积约5052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南至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以南60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墙以东44米,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65米岷江南岸河堤,西至利川永建筑西侧外墙以西55米,面积约27759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要按照法律要求将方案报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8.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请于2023616日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相关栏目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四、参加竞买请于202371717:00以前,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和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五、挂牌时间:从2023769:00起,至202371916:00止。

挂牌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Index.html#/home

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全天

报价网站: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

六、挂牌加价幅度及挂牌注意事项

(一)除宗地翠屏区旧城组团C311地块、C361地块和城市道路用地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元(¥30元)外,其余宗地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每平方米10元。

(二)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挂牌出让活动立即转为网络限时竞价,价高者得。

七、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831—8089998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咨询电话:0831—2336684王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831—2108132杨女士(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08313935918张先生(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翠屏区分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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