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审【20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大贵口村、小贵口村及101国道、莲花山路沿线等区域进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设主要以人居环境治理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按照产业振兴,城乡融合的理念,进行旧路改造、道路硬化、墙体粉刷、街道治理、道路沿线两侧绿化美化、房屋主体及室外设施维护、修缮、卫生医疗设施完善,河道治理,环境卫生整治、人饮工程,五清三建一改,乡村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广告牌匾、展架制作,宣传国旗、党建宣传标语、标识、设置围挡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 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按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2 09:00至2021-1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睿翼建设项目管理(承德)有限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
邮编: |
067001 |
邮编: | 067001 |
联系人: |
冯宝华 |
联系人: | 于剑芬 |
电话: |
0314-4229156 |
电话: | 13653241644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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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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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442920101@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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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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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高新区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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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J1410004857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