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琼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试运转单位的公告
金额
17.81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关于遴选琼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试运转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需向社会公开遴选琼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试运转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名称:琼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二)采购需求:污泥处理采用“预混送料+干式厌氧消化+高压脱水”的处理工艺,规模为50.0t/d,对项目进行全方面的试运转及数据检测,并出具相关成果。
(三)经费预算:参与本项目申报的单位进行采购报价,报价基数为17.817345万元,本次报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以结算审核金额为准。
二、报名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申报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三)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五)申报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良好记录);
(六)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履行政府采购所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七)申报单位必须提供项目试运转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售后服务方案。
(八)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上述报名材料一起密封。
(九)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所有报名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报名,邮寄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来参加报名的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报名委托书。
三、遴选办法
(一)申请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以上时,根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售后服务方案、项目报价等多方面评选,择优遴选承担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采购单位。
四、使用办法
根据《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采购管理制度》实施,最终解释权由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解释。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30分(法定工作日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琼海市新民街200号水务综合大楼3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109840416
七、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时,实名书面反馈我中心,非实名不予受理。
琼海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