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有色路嘉禾雅园1幢1单元801号,1单元801房产
金额
52.2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bj1003534
预算金额52.2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揭经理010-662957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有色路嘉禾雅园1幢1单元801号,1单元801房产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有色路嘉禾雅园1幢1单元801号,1单元801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4BJ1003534
转让方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52.29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8-1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09-02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揭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51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大武口区有色路嘉禾雅园1幢1单元801号,1单元801
房产证号 石房权证大武口区字第D201508660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65.3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青山北路西、工人西街南
土地证号 石国用(2015)第6533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77.32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三届九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687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 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踏勘预约申请联系电话:13519529283,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受让方支付转让方相应税额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5.687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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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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