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af2024529f
预算金额234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洲0771-48115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甘丽筠0771-5823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815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AF2024529F

项目名称: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项目预算金额按《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的规定,即本项目风险代理费计取百分比: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按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按15%;标的额在人民币 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按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按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按6%标准执行。

采购范围:

1分标

项目名称: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1分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赖广武、姚文广(凤江绿缘II标3、5号楼工程项目、良凤江公园商业街项目、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学生公寓组团项目)案件,案件诉讼本金合计约234万元。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材料整理、搜集提交财产证据材料、协助法院进行财产执行等诉讼工作及其他合法之相关法律服务。

最高限价按《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的规定,即本项目风险代理费计取百分比: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按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按15%标准执行。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服务阶段为案件执行,服务期限为1年。①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成交供应商未获取案件财务线索或查封到诉讼标的10%以上资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②若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未取得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约,且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若案件标的分批次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

2分标

项目名称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2分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蓝樊睿、广西振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堃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金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秀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国际商业贸易中心C区室外工程项目、北欧豪苑二期三产综合楼项目、安阳机电城项目),案件诉讼本金合计约230万元。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材料整理、搜集提交财产证据材料、协助法院进行财产执行等诉讼工作及其他合法之相关法律服务。

最高限价:按《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的规定,即本项目风险代理费计取百分比: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按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按15%标准执行。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服务阶段为案件执行,服务期限为1年。①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成交供应商未获取案件财务线索或查封到诉讼标的10%以上资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②若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未取得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约,且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若案件标的分批次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

3分标

项目名称同达盛公司行权诉讼风险代理法律服务采购项目(2024年第二批次)3分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金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昌龙集团有限公司(北湖一队三产综合楼项目),案件诉讼本金合计约206万元。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材料整理、搜集提交财产证据材料、协助法院进行财产执行等诉讼工作及其他合法之相关法律服务。

最高限价:按《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21〕87号)……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的规定,即本项目风险代理费计取百分比: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按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按15%标准执行。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服务阶段为案件执行,服务期限为1年。①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成交供应商未获取案件财务线索或查封到诉讼标的10%以上资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②若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未取得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自动解约,且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若案件标的分批次执行回款的,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

备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41115日至2024112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3.获取费用:每本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获取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注: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提交响应文件需出示的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http://www.gxchengjian.com/index.aspx)上发布

3.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分标,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全部标段的磋商。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分标进行磋商,但响应文件需按分标分别制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8-10号

项目联系人:徐洲

项目联系方式0771-4811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项目联系人:甘丽筠

项目联系方式0771-5823850,18577860014

 

 

采购人:南宁同达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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