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1日10时至2022年7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2/0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广东彩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龙门县中油双龙加油站有限公司30%股权。(详见标的物介绍及评估报告)
评估价: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11521400元)。
龙门县中油双龙加油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5月31日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仟叁佰玖拾柒万零伍佰元整(RMB7397.05万元),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伍拾陆万伍仟柒佰元整(RMB3556.5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万肆仟捌佰元整(RMB3840.48万元),评估价值为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壹仟肆佰元整(RMB1152.14万元)。
起拍价:陆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捌拾肆元整(¥6451984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
二、拍卖标的物特别提示
1.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分割、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
竞买人竞拍前须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期间,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避免公告信息有限而产生误判。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
2.该股权竞买人需自行了解该公司资产、经营情况等,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为准拍卖并交付,如若拍卖标的物存在未查明的债务,承接该股权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5.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详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一次出价竞买前意向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并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要求操作。具体要求请阅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材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合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怕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法院摇珠指定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728167267(林生)。
集中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如需预约看样,请通过电话方式联系预约,如未有一人报名预约看样,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注: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优先购买人的情况
龙门县中油双龙加油站有限公司的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法院已依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需承担该费用。
【网拍服务费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按拍卖标的成交金额收费,实行分段计费:
1万元(含1万元)每个标的辅助费为50元;
1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的为1.5%(封顶50+7350=7400元);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的为1%(封顶7400+5000=12400元);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为2‰(封顶12400+8000=20400);
超过500万元以上为0.5‰(单笔封顶5万元,单宗封顶10万元);
网络拍卖的财产在惠州市以外的,上浮10%收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网络拍卖的财产在广东省以外的,上浮20%收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上浮部分含标准基础辅助费的总数不高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申请执行费计算标准。
单宗案件多个拍卖财产辅助费用总数不超过10万元。
法院经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728167267(林生)。
特别提醒: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八、拍卖通知
本次拍卖已经将拍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或未收到拍卖通知的,自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即在2022年8月1日前)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1324执422号拍卖款,详细请咨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缴款后请及时告知网络拍卖辅助机构。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龙门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77000130936840001707)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
拍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拍卖财产的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竞买人竞拍前须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权属转移登记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期间,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保证能办理过户手续。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十一、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
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买受人的真实身份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二、竞买人银行贷款
拍卖贷款行为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拍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拍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及监督
1.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我院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本次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惠州市正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我院未委托或者指定其他任何第三方中介公司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拍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除网络司法拍卖平台锁定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
4.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拍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及其他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752-7869806。
6.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