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承办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工业论坛丝路峰会暨中国新工业博览会”项目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更快更好推进我市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工业论坛丝路峰会暨中国新工业博览会”有关工作,充分展示广州市制造业发展的亮点和精品,我局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上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工业论坛丝路峰会暨中国新工业博览会”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7个工作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布展能力。
(三)对广州市相关产业链和重点企业有深入沟通和联系。
(四)具有开展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1.负责展馆广州专区(面积暂定为300平方米)的预订、设计、搭建、布展等工作;2.协助我局落实不少于30家企业参展、推介对接;3.负责展会期间相关服务工作。
(二)进度要求:1.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展区布局设计图;2.2023年8月18日展会前完成展区的装饰。
(三)质量要求:总体需符合我局相关制度规定,参展期间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其中,展区设计和装饰需美观、大方、协调、有特色;展会期间服务周到、细致有层次。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
六、验收方式
提交组团保障情况总结经我局审定同意。
七、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自项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支付50%,待工作验收后支付尾款。
八、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团队情况、设计装饰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五)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材料。
(六)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广州”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九、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附电子版),于2023年7月24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4日
一、项目名称
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工业论坛丝路峰会暨中国新工业博览会”
二、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7个工作日)
三、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布展能力。
(三)对广州市相关产业链和重点企业有深入沟通和联系。
(四)具有开展同类项目经验的优先。
四、委托事项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1.负责展馆广州专区(面积暂定为300平方米)的预订、设计、搭建、布展等工作;2.协助我局落实不少于30家企业参展、推介对接;3.负责展会期间相关服务工作。
(二)进度要求:1.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展区布局设计图;2.2023年8月18日展会前完成展区的装饰。
(三)质量要求:总体需符合我局相关制度规定,参展期间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其中,展区设计和装饰需美观、大方、协调、有特色;展会期间服务周到、细致有层次。
五、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90万元人民币。
六、验收方式
提交组团保障情况总结经我局审定同意。
七、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自项目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支付50%,待工作验收后支付尾款。
八、需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团队情况、设计装饰计划和进度安排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
(四)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五)其他可以佐证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材料。
(六)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广州”或“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
九、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附电子版),于2023年7月24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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