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两项目部平板车、汽车起重机零租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182351083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公告正文
武两项目部平板车、汽车起重机零租租赁询价
询 价 书 名 称
武两项目部平板车、汽车起重机零租租赁询价
询 价 书 编 号
rfq2024-09-24593532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18235108392
电 子 信 箱
采 购 单 位
中铁集团有限公司武两高速公路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纪 检 监 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纪 检 监 察 联 系 电 话
13994261804
其 他 说 明
1、设备使用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同乐镇、大顺镇。用于现场现场周转材料倒运使用。如需用车提前1天通知,车辆按时 进场。进出场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提供油料,按台班计费约定以8小时为1个台班,不足4小时按0.5个台班,4-8小时 为1个台班;以上设备选用同1家单价进行租赁; 2、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检测、年检报告、保险及行驶证; 3、付款方 式: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租赁费分期支付。每期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 内,向乙方支付不超过当期结算款的60%,租赁期届满,双方办理封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75%,甲 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不超过总结算款的85%,甲方项目质保期满后3月内支付至不超过结算额的95%,剩余结算款待甲方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后3个月内不计利息给予支付。如发生纠纷,则 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牵引汽车租赁
规格型号 20t
定货要求 货箱长9.6m
采购数量 60
计量单位 台班
交货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
交货日期 2024.10.01
备注
询价标的2
物资名称 汽车起重机租赁
规格型号 25t
定货要求 五节臂
采购数量 90
计量单位 台班
交货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涪陵区同乐镇
交货日期 2024.10.01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27 16:00:00
标的类型
设备租赁
收货人
王先生
收货电话
18235108392
交货方式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按要求进场
对供应商要求
保证金金 额
0
缴费账号 项目审批后自动创建
开户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方式 按台班每月进行结算,结算单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或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或金票或云信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另
外支付承兑贴息。
要求资质 名称
投标人基本情况
要求资质 说明
报价为含税报价,具有一定垫资能力。以上设备选用同1家单价进行租赁。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 信息,设备资料行驶证、驾驶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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