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9.7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秦宏(采)字(2024)第038号
预算金额19.7万元
招标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联系人陈济群0951-636337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瑶177951763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地址:nxqinhong@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秦宏(采)字(2024)第038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地址:nxqinhong@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 361 号
联系方式:陈济群 0951-6363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104室
联系方式:杨瑶 17795176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瑶
电 话: 17795176380
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地址:nxqinhong@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秦宏(采)字(2024)第038号
项目名称: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 2023年度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 1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97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97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地址:nxqinhong@126.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蓝泰广场B座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 361 号
联系方式:陈济群 0951-6363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秦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2104室
联系方式:杨瑶 17795176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瑶
电 话: 1779517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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