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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金阳新城人才公寓智慧社区一期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2年7月30日17:00)截止,现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招标疑问进行答复。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 商务评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1、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计 1 分。”要求不合理,容易引起误解。 事实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有有效期限制,应增加相关要求。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商务评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1、投标人 2019 年以来获得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计1分。”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 2019年以来获得行政职能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1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中投标人综合实力备注已写明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问题2: 商务评分中财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 、2021 年度)三年盈利的得 3 分,有两年盈利的计 2 分,有一年盈利的计 1 分。”,该要求不利于建设单位项目保障,建议要求盈利大于项目总投资,或至少高于投标业绩要求。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2、商务评分中财务能力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 2021年度)三年盈利的得3分,有两年盈利的计2分,有一年盈利的计1分。”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近三年(2019 2020 2021年)三年盈利大于1200万得3分大于800万得2分,大于500万得1分,有任意一年不盈利的不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 一、采购需求中“(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严重不公平,严重具有指向性。 事实依据: 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家要做安全标准评审单位资格干嘛?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干嘛?它在本项目不做施工,又不做质检,这不是明显给特定单位设置么?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3、删除采购需求中“(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要求。

二、招标正文中其他技术清单部分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该交换机制造商要求具有偏向性,其设立该条件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以删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建议删除交换机厂家资质要求,“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三、招标正文中其他技术清单部分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该交换机制造商要求具有偏向性,其设立该条件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以删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4、建议删除交换机厂家资质要求,“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咨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四、采购需求中“(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 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要求不合理,且具有指向性,应删除。 事实依据: 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具有指向性,严重限制了潜在投标人,要求厂家即是球员又是裁判不合理。采购的交换机产品性能能满足设计要求即可,评审单位资格并不能保证产品合格,也不能保证产品满足设计要求。 2、“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不合理,厂家仅是供货,不参与项目施工,要求具备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不合理。建议与请求:删除采购需求中(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值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

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益设备厂商公章”。建议修改为:“本次投标的核心交换机。48口汇聚交换机、24日汇聚交换机、24口交换机和8口交换机性能参数应满足采购清单要求,要求提供设备厂商授权文件和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问题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五)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2、其他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1)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问题4: 一、采购需求的智能化传输专网中“(1)8 口交换机:符合国家低碳环保等政策要求,支持 IEEE 802.3az标准的 EEE 节能技术;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要求不合理,且具有指向性。 事实依据: 智能化传输专网系统中有很多交换机设备,单对8口交换机提出要求不合理,存在偏向性。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4、采购需求中的智能化传输专网中应增加核心交换机要求。要求所提供的核心交换机满足“交换容量≥30T(以官网量低值为准)包转发性能≥6700Mpps(以官网最低值为准)”的要求,并提供授权和证明材料。

二、招标正文中项目清单智能化传输专网)8口交换机:符合国家低碳环保等政策要求,支持IEEE802.3az标准的EEE节能技术;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比于技术清单,条件较低,对于后期项目交付存在风险,建议添加技术清单中交换机参数。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建议修改为:“本次投标的核心交换机、48口汇聚交换机、24口汇聚交换机、24口交换机性能参数应满足采购清单要求,并提供设备厂商授权文件和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相关证明村料。”

回复:采购需求的智能化传输专网中(1)8 口交换机修改为:“交换机:支持IEEE802.3az标准的EEE节能技术”,具体要求需符合重新上传后的清单参数。

问题5: 一、采购需求中“(2)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不合理,要删除。 事实依据: 这条里面提到的设备在清单和图纸中都没有,提这个要求干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5、删除采购需求中“(2)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完全与本项目没任何关系呀。

二、招标正文中其他技术清单部分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本项目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中均无诱导与寻车、自助寻车、停车数据分析等相关内容,具有偏向性,其设立该条件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以删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2、建议删除停车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招标正文中其他技术清单部分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本项目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中均无诱导与寻车、自助寻车、停车数据分析等相关内容,具有偏向性,其设立该条件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以删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5、建议删除停车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 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采购需求中“(2)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不合理,且具有指向性,应予以删除。 事实依据: 本项目采购清单和设计图纸中均无诱导与寻车、自助寻车、停车数据分析等相关内容,且停车设备产品与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无关。建议与请求:建议删除采购需求中“(2)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导车缴费终端类款件,智慧停车管理系

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全部内容,该要求与本项目无关。

回复5:“第五章供货要求(五)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2、其他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2):“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诱导与寻车管理类软件、自助寻车缴费终端类软件、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服务器类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修改为:“所投停车设备产品制造商具有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后台软件、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服务管理平台类软件、停车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类软件、停车场无人值守系统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国家鼓励且认可的证书;本项目为智慧社区的专业(如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招标,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与本次招标的发包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服务质量相关。

问题6: 一、采购需求中“(3)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具有严重指向性,严重不公平。 事实依据: 货物采购要求产品参数满足即可,提这么多与产品本身无关的要求,偏向太明显,本项目是做施工,装设备,又不是去开发软件。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删除采购需求中“(3)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的要求。

二、招标正文中其他技术清单部分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

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偏向性,其设立该条件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应予以删除。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建议删除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软件著作权。“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

三、采购需求中“(3)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要求不合理,且具有指向性,应删除。 事实依据: 本项目为产品采购,应注重厂家能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产品,要求厂家提供软件著作权不合理。且所要求的软件与本项目无关。设计内容或采购要求中无任何与态势分析有关要求。建议与请求:删除采购需求中“(3)所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运营数据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着作权,监控系统制造商具备智慧园区能耗监测态势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提供证明资料。”

回复6: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智慧社区的专业设备及工程招标,其中系统设备组成包含“楼宇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疫监测子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的设备,该项设置与本项目息息相关;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国家鼓励且认可的证书;本项目是“智慧金阳”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与智慧金阳对接实现相关应用功能。

问题7: 采购需求项目清单中“智慧园区智慧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009 的规定、《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 50135、《灯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 3076—1998 的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灯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 3076—1998 为废止标准,要求不合理。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7、删除采购需求中智慧灯杆要求满足《灯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1998的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智慧园区智慧杆“《灯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1998”修改为:《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457-2014。

问题8: 采购需求中视频监控系统竟然提的要求不是对摄像头产品的,设置明显不合理呀?摄像头不是视频监控系统中更重要的产品?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8、采购需求中增加对视频监控系统中摄像头产品的要求。建议修改如下:“(1)所投红外枪型摄像机满内置暖白光补光灯,补光距离不小于60米、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和信噪比不小于62dB的要求:(2)所投红外半球摄像机满足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0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和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3)所投热成像半球支持声音联动报警功能。可对智能行为,温度超过阈值、出现高温点等行为进行检测并报警,报警声音可设置,同时支持自应义,满足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10mk及以下和最小可分辨温差≤150mk,要求提供设备厂商授权和公安部检验报告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9:招标正文中项目清单中机房工程为保证机柜在长期承重情况下各部件不变形弯曲,要求静态承载能力不小于2400kg动态承载能力不小于1000kg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或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要求承载能力不小于2400kg,实际机房要求达到2000kg即可,存在提高招标条件,具有偏向性,建议修改成静态承载能力不小于2000kg。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5、建议修改为机柜静态承重修改为机柜静态承载不小于2000KG。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0:第五章供要求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机房工程部分,“双开防火门:规格:1500x2400双开甲级钢质防火门:遵照国家颁布的《GB14101-93》标准研制而成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照《GB7633-87》标准检测合格、耐火极限为1.50~2.00h;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条款中2个标准均距今时间久远,现已公布了新的标准,建议修改为遵照GB12955-2008《防火门》标准和CCCF-CPRZ-18: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检测合格。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双开防火门修改为遵照GB12955-2008《防火门》标准和CCCF-CPRZ-18: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检测合格。

回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双开防火门修改为:遵照GB12955-2008《防火门》标准和CCCF-CPRZ-18: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检测合格。

问题11:招标正文项目清单中视频监控系统(1)LED大屏:1.全彩显示屏净尺寸:≥6240mm宽*2400mm高,整屏分辨率:≥3952*1520;2.像素结构:1R1G1B表贴三合一LED线性排列,铜线封装,表面磨砂不反光处理;管芯品牌不低于国星、亿光品牌标准;3.LED管芯封装尺寸:SMD1212;需提供符合上述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条采购主要应针对于摄像头进行要求,其设立条件不满足技术清单,需要增加关于摄像头的技术参数。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建议在视频监控系统增加所投红外枪型摄像机需满足内置暖白光补光灯。补光距离不小于60米。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信噪比不小于62dB。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所投红外半球摄像机需满足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0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所投热成像半球支持声音联动报警功能。可对智能行为、温度超过阈值、出现高温点等行为进行检测并报警,报警声意可设置,同时支持自定义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10mk及以下,最小可分辨温差≤150mk。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2:招标正文中技术清单部分针对于防疫监测子系统未进行要求,不满足大环境要求,需要添加针对于防疫监测子系统的技术要求。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2、建议招标正文中技术清单部分针对于防疫监测子系统添加所投防疫测温摄像机在35%的网络丢包环境中,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噪声等效温差(NETD)在10mk及以下,支持同时检测最多20张人脸并同步测温,框出人脸叠加实时人体测温数据,测温35℃的目标,在画面的中心及4个角落区域的测温一致性不超过±0.1℃,测温28.0℃~42.0℃的目标时,不搭配黑体使用误差不大于±0.5℃,搭配黑体使用时测温误差不大于±0.3℃,并提供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3: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有线电视系统,“有线电视线缆:生产标准符合GY/T135-1998标准;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条款中GY/T135-1998标准较低,应予以删除或参照近年发布的标准。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3、有线电视系统中线缆要求应予以删除或参照近年发布的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4: 商务评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或弱电工程),其中含本项目所需系统设备中 5 个及以上的,每个计 4 分;其中含本项目所需系统设备中 3-4(含本数)个的,每个计 3 分,其中 含本项目所需系统设备中 1-2(含本数)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多计 2 个合同业绩,最高计 8 分。”表述不明确,容易引起误解。 建议与请求:商务评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项目(或弱电工程),其中含本项目所需系统中5个及以上的,每个合同计4分;其中含本项目所需系统中3-4(含本数)个的,每个合同计3分,其中含本项目所需系统中1-2(含本数)的,每个合同计2分。本项最多计2个合同业绩,最高计8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已明确为“单项合同金额”即每个合同。

问题15:采购需求项目清单中 6 信息发布系统 (1)室外 LED 屏:全彩显示屏净尺寸:≥3840(宽)*1920(高)mm, 整体分辨率:≥576*336; 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结构框架:显示屏钢结构制作及安装,采用铝合金材质或者热轧镀锌方钢材质钢材制作; 1.要求出具相关图纸,工程实施应严格依照 ISO9000 质量标准体 系,保证工程质量.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图纸,由具有 建筑智能化系统或钢结构专项设计;2.屏幕包边装饰,外框装饰美 观。 中标后提供图纸。 “由中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图纸,由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或钢结构专项设计”表述不清,且要求不合理,有指向性。 事实依据: 1、“建筑智能化系统或钢结构专项设计”是要求中标单位具有资质还是业绩,未明确。 2、施工项目要求中标人具备设计资质或者设计业绩均不合理,应予以删除。建议与请求:删除信息发布系统中结构框架中“由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或钢结构专项设计”要求。

回复:此项招标阶段不需要提供,由中标单位提供深化设计图纸,深化设计图纸可委托第三方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或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交的深化设计图纸需经设计院论证认可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问题16:采购需求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证明的设备参数要求均低于清单要求,会导致后期交付以次充好,或引起交付纠纷。建议与请求:采购需求中产品参数应与清单和图纸的要求一致,以免投标产生误解,为后期交付带来纠纷和隐患。

回复:按招标文件(65页)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五)1、项目清单(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执行。

问题17:视频监控系统中仅对Led大屏产品提了要求,设置不合理,视频监控系统中最重要的应该是视频监控设备和存储设备等,而非led大屏。建议与请求:采购需求中要增加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建议要求“所投红外枪型摄像机满内置暖白光补光灯、补光距离不小于60米、动态范围不小于106dB和信噪比不小于62dB的要求:所投红外半球摄像机满足射频电世场辐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26.3-2006中试验等级3的规定、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和辐射扰限值应符合GB/T9254-2008中等级A的规定;所投储存设备满足设备可将接入的金眼摄像机、双目摄像机、全景自拼接摄像机(鹰眼摄像机)。深眸智能摄像机,热成像相机的图像以多画面分割方式显示,提供多设备同步升级功能,可以通过一键式操作对整个局域网内的所有设备同步升级。提供设备厂商授权文件和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公安部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8: 招标文件第4页:要求“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制造商已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9套子系统、347项设备清单,其中的某一子系统或者某项设备的品牌、型号极有可能出现多家投标人一致的情况,如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做无效投标处理。经查阅《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设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形成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如单一设备采购的项目,该要求适用。但本项目子系统众多、设备繁杂,即使其中某一子系统或设备的品牌、型号出现了多家投标人投标一致的情况,也会因为其他系统品牌、型号的差异,同样能达到竞争目的。因此,为避免本项目废标或流标,请求取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制造商已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第4页:要求“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制造商已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这里设备指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入户光缆 、LED大屏  、 智慧园区智慧杆、 一体化UPS。注:①本项目是根据招标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问题19: 招标文件第7-8页:要求“1.11.3偏差:允许(偏差的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负偏差项数:≥13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30页:技术评审评分项要求“货物规格标准及技术性能响应(12 分):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计 0 分。2、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 12 分;有负偏离、技术参数不清、配置不详、缺漏项的,未提供对应的相关证明资料的,每处扣 1 分,扣完 12 分为止”。 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第五章“供货要求”的“1、项目清单(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和“2、其他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的内容,未能完全理解如何计算负偏离项数和扣分处数,请明确。 举例说明如下: 1、例如光纤入户系统,重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要求:(1)入户光缆:需符合 YD/T901-2009、YD/T908-2011、GB/T9771.3-2008、GB/T12357.1-2004 等标准;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主干光缆:需符合标准:ISO/IEC 11801:2008:TIA/EIA-568-C.3:YD/T901-2009;提供符合标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该要求是指同时提供入户光缆和主干光缆的证明资料作为一项负偏离项或一处扣分处计算,还是分开按两项负偏离项或两处扣分处计算?剩余楼宇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灯杆系统、机房工程问题相同,不再举例。 2、例如其他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第(1)条:本次投标接入交换机制造厂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为保证投标接入交换机厂商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能力,要求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 该要求是指同时提供交换机制造厂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评审单位资格和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的证明资料作为一项负偏离项或一处扣分处计算,还是分开按两项负偏离项或两处扣分处计算?剩余的第(2)、(3)条问题相同,不再举例。

回复:1、 招标文件第7-8页:第1.11.3款偏差“允许(偏差的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最高负偏差项数:≥13项,否则按废标处理)”修改为:允许(偏差的范围:第五章供货要求)”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的“1、项目清单(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计算负偏离项数和扣分处数为14项,分别是:(1)入户光缆、(2)主干光缆、(3)有线电视线缆、(4)室内分机、(5)可视对讲电话主机和可视对讲电话副机、(6)LED大屏、(7)室外LED屏、(8)交换机、(9)智慧园区智慧杆、(10)监控模块、(11)能耗采集箱、(12)双开防火门、(13)机柜、(14)一体化UPS;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的“2、其他技术参数要求及标准”计算负偏离项数和扣分处数为2项;每项所有标准证明资料提供齐全方可计1分,每一项中的小项有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项扣1分。

问题20: 招标文件第29页:商务评审评分项要求投标人项目管理团队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安装负责人、团队成员提供工程师证书。由于工程师证书不会显示注册单位,无法保证团队成员为本单位职工,将影响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因此,建议要求投标人提供为项目管理团队购买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为本单位职工。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加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处理意见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问题21: 招标文件第67页:要求“★1.投标报价单价不能高于上限单价,投标总价不能高于招标上限总价”。此处上限单价是否指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金阳新城人才公寓智慧社区一期项目)中“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综合单价?如是,该综合单价仅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包含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销项税额、不可预见费等。为确保投标单价不高于上限单价,投标报价采用专业造价软件进行编制更为合理。请问是否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表格采用专业造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

回复:(1)投标报价制作时参照《湖南省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投标报价说明(详见附件)执行。工程量清单的表格由投标人自行采取相关软件编制投标报价。

问题22: 招标文件第105页:要求提供分项价格表,但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设备主要部件/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价格表(格式)”,该表不适合报设备的分项单价,只适合报设备的主要部件、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的价格。请问分项价格表的格式是否有误?如有误,建议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表格采用专业造价软件编制分项报价表更合理。回复: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文件格式的分项价格表在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29 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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