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乙方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中标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规划方案整合阶段:乙方完成现场调研、部门对接、意见征求等工作,形成规划方案(2022年2月11日—2022年3月31日);
(2)方案审查阶段:完成部门、专家审查,乙方根据审查意见完善方案和修改方案(2022年4月1日—5月31日);
(3) 规划成果报批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成果在报刊等媒体上公示后,依法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6月1日—7月31日)。
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设计范围:北至开元大道、南至菊花石西路-燎原路-大围山路、东至浏阳大道、西至南泥湾路,总面积7.55平方公里,其中西北环线以北为新编区域,面积约5.21平方公里;西北环线以南区域为优化提升区域,面积约2.34平方公里(具体界线以规划附图为准);研究范围:以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为基础,从道吾山路往北至溪江连接线附近,从道吾山往东至浏阳大道(具体界线以规划附图为准)。
综合交通专题范围:研究范围包括浏阳市域乃至周边县市。
设计深度:
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
(一)设计要求:城市设计
① 背景研究及现状分析:综合分析高铁片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优势,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及对策。
② 功能定位:根据有关上位规划要求,结合规划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格局,以及省、市等更大范围的发展要求,合理确定规划区的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③ 用地布局与城市设计方案:借鉴国内外高铁枢纽周边地区的先进建设理念,结合高铁片区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空间结构,形成用地布局方案和城市设计总体方案。强化高铁站与西北环线两厢片区的空间形态、城市风貌相协调。
④ 产业布局设计:参考国内外高铁枢纽产业发展案例,结合浏阳已有产业集聚基础及区位条件,提出高铁新城片区产业布局与发展的相关建议,提供规划图纸等相关资料。
⑤ 公共开敞空间设计:深入研究现状地形地貌、人文环境和规划建设情况,塑造特征鲜明的公共开敞空间形态,融入当地自然植被、水系等设计要素,形成网络化的公共空间体系。统筹考虑国土空间风貌,运用城市设计手法,围绕山水格局,对片区空间结构和城市形态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划定重要视觉走廊、景观节点、空间轴线,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能体现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⑥ 重要片区及节点设计:充分考虑高铁站周边地区用地功能和景观控制要求,对地上地下空间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包括空间形态、重要轴线和界面、天际轮廓线等要素。明确片区的建筑高度及天际线的控制意向,对相应的主体景观、建筑高度、集聚程度等提出控制与引导,并明确重要街道两侧的街墙控制要求。
⑦ 交通组织:优化完善区域交通体系,提出高铁站与浏阳主城区及周边片区的快速路、快速公交、货运系统等合理化建议。合理组织高铁站与周边地区的交通系统,对人行车行组织、停车布置、主要交通流线、疏散通道控制等提出具体的规划设计,协调道路交通设施与建筑群体、公共空间的关系。顺应人的行为习惯,统筹布局公共交通与慢行系统,衔接周边各功能片区。利用公共交通与慢行系统联系片区公共开放空间,加强对城市公共活力中心的打造。
⑧ 城市设计指引:根据城市设计内容编制城市设计导则,明确地块开发强度、建筑高度与风格、色彩、公共开敞空间位置及规模、重要轴线与城市界面、节点与标志的位置以及其他需要表达的控制要素与控制内容。
⑨规划实施措施:提出规划区建设思路,以“远近结合”为原则,结合重点项目,对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实施运营进行研究,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和分期实施建议。
(二)设计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
① 现状、相关规划分析、整理。以现状踏勘和片区相关规划成果为基础,对片区现状和规划成果进行系统分析,并论证分析各规划成果的匹配性和合理性。
② 案例分析,经验借鉴,创新编制思路。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空间治理体系改革的背景,分析国内先进地区城市控规编制的经验,并确定片区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③ 科学评估区域发展,合理确定片区功能定位。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在上位规划及高铁枢纽整体功能定位指导下,通过案例分析、区域发展评估等手段,明确本片区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等。
④ 优化片区空间结构,合理用地布局。依据发展定位,结合高铁片区城市设计方案、上位规划及西北环线片区概念规划等优化片区空间结构,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布局及地块指标体系。
⑤ 构建完善的内外交通系统,明确交通设施控制要求。针对交通枢纽站场及周边地区复合交通功能特点,遵循立体化、多层次、一体化的规划原则,进行规划区交通系统整体规划布局。建立合理的对内和对外交通体系,确定各级道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形式,合理配置公交站点线路和站场、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并结合绿地、水系及用地功能情况,构建片区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统。
⑥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明确设施控制要求。按照规划功能布局和人口容量的分配,从片区整体的角度及“十五分钟生活圈”要求,确定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范围以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配建控制要求。对于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如中小学、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等)进行定量、定位、定界的控制。
⑦ 绿地景观系统与水域保护规划。结合片区内山体、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构筑开敞空间体系,进行绿地景观系统规划。保护和利用渭川河等沿河岸线,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岸线和公共活动岸线。提出片区水域保护规划要求。
⑧ 竖向和地下空间规划。综合考虑片区现状地形地貌以及开发时序等因素,按照片区土方整体平衡的原则,科学确定片区竖向,并根据组团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合理制定片区地下空间体系规划。
⑨ 综合防灾规划和市政公用工程规划。结合用地布局要求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片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合理确定主次干管的走向、管径、规划控制廊道,市政专项配套设施用地以及片区综合防灾规划布局。
⑩ 四线控制规划。根据片区规划,划定片区四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三)综合交通专题研究编制要求
① 范围:浏阳市域乃至周边县市。
② 现状及规划评估。基于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上位系统规划和交通策略指引为依据,以全面细致的规划评估和现状评估为基础,找出现状和潜在的问题。
③ 交通发展目标及策略。根据全面的现状分析和规划发展趋势预判,针对存在和潜在的问题,基于规划理念和目标,深刻把握高铁片区区位、人口特征、交通需求等发展条件,明确区域交通发展目标和任务,并提出区域交通发展对策。
④ 交通与用地协调分析。在同步编制区域交通规划方案和用地规划方案的过程中,进行区域交通承载力和可达性分析,协调交通设施配置与用地开发,并对主要节点开展交通评估与反馈,提出优化交通规划与土地使用建议。
⑤ 交通设施规划研究。一方面,对与高铁枢纽相关的市域及周边重大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专题深化研究,起到向上反馈综合交通规划、向下指导具体方案设计的作用;另一方面,结合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与交通工程设计的工作内容,以“定规模、定范围”为出发点,从枢纽集散、城市道路、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步行和自行车、城市停车等方面提出控制要素。
⑥ 高铁枢纽交通与片区交通衔接优化研究。遵循“站城一体”、“枢纽交通与片区交通适当分离”的原则,提出高铁枢纽交通与片区交通的衔接规划方案。
(四)成果要求(主要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不少于3分钟的动画宣传片)
(1)浏阳市高铁片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方案应提交设计说明书、区位分析图、现状分析图、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工程规划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及鸟瞰图、城市天际线控制图、重点地段表现图、其他表现规划和城市设计意图的相关图纸。
设计说明书:
①现状解读及分析、设计理念以及设计立意构思、手法和特点等;
②片区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空间布局、特色空间设计说明、城市设计意向说明等。
(2)成果资料及分数:提供含全部规划设计文字资料、图纸文件的电子光盘2套,说明文字采用.dct格式编排,设计图纸采用.dwg格式文件,图片应采用.jpg格式文件,多媒体采用.ppt格式文件。
(3)所有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组织方所有。
(4)本任务书中未尽事宜及组织方可能进行的设计调整要求可在设计过程中由组织方与参与方商榷解决方案,最终由组织方确认。
⑴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⑵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⑶ 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规划成果验收会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6.1甲方责任与义务
①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② 甲方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③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2 乙方责任与义务
①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②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数量齐全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③项目的规划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应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甲方论证、评审要求,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规划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
③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10日内修改完毕并再次报送甲方,本合同相关日期不顺延
⑤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所知悉的项目相关资料和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⑥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各阶段的汇报工作。
⑦如项目后续需补充资料,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服务,该相关服务无偿。
⑧乙方对其在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并自行解决该人员的生活和交通问题。
7.3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但乙方存在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除外。
7.4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3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5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甲方有权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接在应付设计费中扣除相等的赔偿金。甲方被索赔或追偿时,有权向乙方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6 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时间节点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推迟一天,扣除设计费用1万元/天,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7本合同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7.8甲方应严格按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到位,如若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按项目负责人每人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天,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每人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1.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提交甲方的设计文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甲方接受的设计文件,可由甲方自行决定使用其全部或部分。乙方须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及方案的内容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等任何权利。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损失。
11.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3甲方指定何双林为联系人,代为转达甲方设计要求和意见,签收或确认设计成果;乙方指定罗镔为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