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7.8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血液中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330020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广电数字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移动电视广告资源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33002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移动电视广告资源采购项目 广告服务本项目为长沙血液中心移动电视广告资源采购项目,旨在通过无偿献血的公益视频广告的制作及在各大平台的推广,营造有利于无偿献血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详见磋商文件1978000
 合计金额小写: 978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柒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科普短视频

视频片制作播出

60秒及以内

25710

12

308520

移动电视公交、地铁、磁浮三平台同步播出。 全天滚动各播出不少于20次/天。

2

温情故事短视频

视频片制作播出

180秒及以内

36968

5

184840

移动电视公交、地铁、磁浮三平台同步播出。 每天播出时段8:00-20:00 播出 全天滚动各播出不少于13次。

3

应急动态信息发布

视频片制作播出

15秒

9320

52

(暂定)

484640

公交地铁磁浮各播20次/天

7:00--9:30播10次

17:30--19:30播10次

合计

97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01 —— 2022-05-31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制作视频、发布视频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3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且整体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支付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9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项目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实施半年后,科普短视频和温情故事短视频全部按要求完成拍摄制作后,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5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合同期满,项目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松桂园支行(长沙广电数字移动传媒有限公司:431654000018010027446)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5.2.1地铁平台要求覆盖覆盖地铁1、2、3、4、5号线;屏幕覆盖于站厅、站台、列车,屏幕总数共8896块 。

5.2.2移动电视公交平台要求覆盖6大核心商圈,长沙城区82条公交线路。

5.2.3磁悬浮平台要求覆盖黄花机场快速直达线,屏幕覆盖磁浮全线站厅、站台、车厢;屏幕总数共计75块。

5.2.4科普短视频

视频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拍摄制作科普短视频12条,视频时长不少于60秒。

制片周期:每条视频拍摄脚本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后15天内完成。

投放方式:移动电视公交、地铁、磁浮三平台同步播出,全天滚动各播出20次/天

5.2.5温情故事短视频

视频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拍摄制作温情故事短视频5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80秒。

制片周期:每条视频拍摄脚本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后15天内完成。

投放方式:移动电视公交、地铁、磁浮三平台同步播出,每天播出时段8:00-20:00 每整点播出,全天滚动各播出13次/天。

5.2.6应急动态信息

视频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应急动态信息视频,视频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定,条数不定,每条视频时长不少于15秒。

制片周期:每条视频拍摄脚本经采购方签字确认后15天内完成。

投放方式:移动电视公交、地铁、磁浮三平台同步播出,每天播出时段为早高峰(7:00-9:30)、晚高峰(17:30-19:30)各10次,全天滚动各播出20次/天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if !supportLists]1、[endif]在每个月月初前5个工作日出具上一个月的播出证明;

[if !supportLists]2、[endif]在视频片播出结束后出具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其中包含播出照片实际效果展示;

[if !supportLists]3、[endif]因我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对方有权要求我方顺延履行。但允许播出时间发生20分钟漂移。因发布延迟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我方赔偿。如延迟发布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区域性供电故障等影响电视台正常播出的外部突发事件或战争、地震、台风等不可抗拒因素,对受影响未能如期播出的广告片,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播。

[if !supportLists]4、[endif]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调整播出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上级宣传管理部门要求调整播出安排的指令、重大新闻事件或大型活动转播等,涉及需调整广告片播出安排时,须通知贵方,对贵方受影响未能如期播出的广告片,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播。

[if !supportLists]5、[endif]如出现错播、漏播的现象,则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进行补播。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确保长沙地区数字移动电视频道媒体平台资源的稳定,确保甲方的视频片按时按量的准确播出。

2、甲方需在制片期间按乙方要求提供所有关于此片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要求后三日内完整地提供相应资料,否则导致的延期交付,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主体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益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若上述侵权事项系乙方基于甲方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完成节目制作而出现的,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造成乙方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

3、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所获得知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文件,乙方应严守机密,不得用于此制作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乙方只能向为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而需要知悉的信息和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披露、散布、公开和拷贝。如需披露的乙方应告知获得信息和资料的各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4、本合同约定的制作视频著作权在甲方向乙方结清所有合同款项后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用于任何盈利用途或商业用途。乙方以及乙方相关主创人员享有署名权。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中途非因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终止执行合同,视为违约,并无条件承担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18楼
法定代理人: 晏永和 法定代理人: 崔希芳
委托代理人: 李文俊 委托代理人: 叶宝珠
电话: 0731-84787780 电话: 0731-82777468
传真: 0731-8471822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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