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启动仪式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项目名称:2022“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启动仪式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5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说明:为加大“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安排,拟举办 2022“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仪式,负责开捕启动仪式会场搭建、相关表演、仪式的组织实施、相关宣传片、短片的拍摄制作、设备调试播放、转播等会务准备工作;负责主会场活动现场氛围营造;负责文创纪念品;组织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综合运用新媒体、融媒体,通过有效传播,放大效应;负责央视、学习强国、宿迁广播电台、宿迁手机台、抖音等主流新媒体的宣传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需使用央视、省级直播平台,市级广播、电视、宿迁手机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宣传。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单位,也是唯一代理省广播电台农产品品牌宣传资源机构。
2、本项目需要专业的电视转播车及电视、电台主持人参与。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宿迁地区唯一拥有全套专业设备、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在自有平台(宿迁手机台)实施直播的专业机构。
3、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全资子公司,拥有《宿迁新闻》、《政务时空》、《精彩宿迁》等电视栏目发布权,并具有及时向央视、省台上送消息、专题报道,并对接广告资源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综上,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支持。经过论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2131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五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苏俊宝(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专家二:郭 斌(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家三:孙 琰(江苏蓝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09月02日18:0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27-8483791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27-80986815
2.财政监督部门信息
电话:0527-848379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义务精品街二期19幢26-3
联系方式:0527-82139158/1525288780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采购人: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项目名称:2022“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启动仪式项目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155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说明:为加大“宿有千香·霸王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部署安排,拟举办 2022“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宿迁)专场推介暨“宿有千香·霸王蟹”开捕仪式,负责开捕启动仪式会场搭建、相关表演、仪式的组织实施、相关宣传片、短片的拍摄制作、设备调试播放、转播等会务准备工作;负责主会场活动现场氛围营造;负责文创纪念品;组织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综合运用新媒体、融媒体,通过有效传播,放大效应;负责央视、学习强国、宿迁广播电台、宿迁手机台、抖音等主流新媒体的宣传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需使用央视、省级直播平台,市级广播、电视、宿迁手机台等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及宣传。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单位,也是唯一代理省广播电台农产品品牌宣传资源机构。
2、本项目需要专业的电视转播车及电视、电台主持人参与。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是宿迁地区唯一拥有全套专业设备、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在自有平台(宿迁手机台)实施直播的专业机构。
3、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全资子公司,拥有《宿迁新闻》、《政务时空》、《精彩宿迁》等电视栏目发布权,并具有及时向央视、省台上送消息、专题报道,并对接广告资源及相关服务的能力。
综上,建议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支持。经过论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市广电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2131室)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2日(五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苏俊宝(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专家二:郭 斌(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专家三:孙 琰(江苏蓝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09月02日18:0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27-8483791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嘉创大厦16楼
联系方式:0527-80986815
2.财政监督部门信息
电话:0527-8483791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义务精品街二期19幢26-3
联系方式:0527-82139158/1525288780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宿迁市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江苏正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