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b2023-05-2-2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童日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畅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2-25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1. 招标条件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2.2 规    模: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包1,本项目为统谈分签分付,投标人应分别对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报价,报价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报价表。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2.5 服 务 期:  见招标范围

2.6 招标范围:

1.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招标范围包括:起草、审核、修订公司各类合同;提供日常咨询;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流程;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归档事务(包括:协助盖章、搜集并归档合同、制定并更新合同台账);协助操作、管理在线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诉讼、仲裁的前期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对公司关键领域的合规管理(合同、用工、知识产权、采购等)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可能会发生的舆情、信访等工作;根据驻场单位工作时间安排提供全天驻场法律服务;列席公司重大会议;参与公司重大谈判;每年度提供专题讲座1次;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所属基层单位上报的重大法律争议提供咨询意见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陪同出差,每一个自然服务年度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3天;其他需要法务配合办理的公司事务。

服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2.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包括:起草、审核、修订公司各类合同;提供日常咨询;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及档案管理流程;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归档事务(包括:协助盖章、搜集并归档合同、制定并更新合同台账);协助操作、管理在线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诉讼、仲裁的前期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对公司关键领域的合规管理(合同、用工、知识产权、采购等)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可能会发生的舆情、信访等工作;根据驻场单位工作时间安排提供全天驻场法律服务;列席公司重大会议;参与公司重大谈判;每年度提供专题讲座1次;陪同出差,每一个自然服务年度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3天;其他需要法务配合办理的公司事务。

服务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地点: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20号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投标人提供具备150名及以上专业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律师(以司法局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司法局网站截图证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能源类常年法律顾问业绩)不低于3项,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在内的项目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指派往招标人提供驻场法律服务律师(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各一名驻场法律服务律师,驻场律师可以是持分所执业证的律师)的资质要求:

(1)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律)硕士(含)以上学位,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2)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证满2个自然年,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3)熟悉能源行业、建设工程、公司常法、并购、金融等领域法律事务,具有相关从业经验(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驻场律师对应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文件,至少提供主体信息页,载明驻场律师姓名页及签章页)。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本部及华能煤炭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段包1"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8号楼

联 系 人:童日耀

    话:18565333951

电子邮件:1856533395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畅

    话:400-010-1086转8126

电子邮件:c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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