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rzb-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开远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杨晟黉0873-7147376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清清184691133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
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RZB-2023-0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服
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2万元,招标人为
开远市司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①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档案整理工作;②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③其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2、
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走访、学习教育、公益活动、判前社会
调查、档案整理工作,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开远市司法局采购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和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行
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
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 2020年度或2021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
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相应资料证明);
整理工作;②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③其他社区矫正辅助工作;
4.2、其他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走访、学习教育、公益活动、
判前社会调查、档案整理工作,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平台;
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一年;
7、服务要求:符合相关法律和规范的要求,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工作,并接受委
托方监督;
8、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自行约定;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履行
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
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可提供 2020 年度或2021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
制的财务报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书面情况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2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相应资料证明);
4、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各磋商申请人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
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灵泉东
路271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套:4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供审验以证明其磋
商申请人资格,并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开
始时间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云南鑫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市灵泉东路
271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开远市司法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远市司法局
地 址:开远市智源路(阳光华庭西侧)
联系人:杨晟黉
电 话:0873-714737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开远市灵泉东路271号
联系人:
马清清
电 话: 18469113382
电子邮件:131784180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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