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FFJSZ2024030001002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广行审投管[20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
2.2 建设规模:对曲江南部片区古运河-文昌中路-解放北路-运河北路-运河西路合围范围全域实施雨污水管网排查与整改。
2.3招标范围:曲江南部片区排水达标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包含但不限于:对区域内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的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增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且确保相关设计文件通过评审(专家评审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招标配合;实施期间技术交底;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 设计周期及服务期限:
(1)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完成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止。
2.5 合同估算价:约261.48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 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军队或高校设计院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材料);
3.4.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予以公示。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7招标人对未中标的设计项目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3月19日至2024 年3月2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 年4月10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是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 电话:0514-87116778
附件1: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50 分 经济标:设计报价: 10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1 分 企业实力: 19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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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50分) |
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思路 (5分) |
1.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合理、具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清晰明确,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要得4-5分。 2.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基本合理、创新性一般,研究方向比较明确,基本满足采购人需要得2-3分。 3.投标人方案中项目工作思路混乱、没有创新性,研究方向模糊,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得0-1分。 |
对现状管网资料的调查和存在问题的分析 (15分) |
1.对现状管网资料进行梳理及整合,对排水现状分析内容完善、认知全面准确,能够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的得11-15分。 2.对现状管网资料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对排水现状情况进行一定的梳理,能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但不完整的得6-10 分。 3.对现状管网资料了解不清晰,不能对排水现状进行梳理,不能提供现状管线平面图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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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论述 (10分) |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详密、内容全面,改造方案因地制宜的得7-10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一般,改造方案基本合理的得4-6分。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内容欠缺,改造方案不尽合理的得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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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排水及附属设施设计的方案 (15分) |
1.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合理可行得11-15分。 2.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较为合理,落地性一般6-10分。 3.排水管网混接点改造、缺陷点修复等方案不合理,落地性差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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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质量保障措施(3分) |
1.组织机构完善,模式先进,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并有效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3分。 2.组织机构较完善,针对本项目提出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但控制方案措施一般的得1-2分。 3.组织机构不完善,模式较差,未明确具有针对性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方案措施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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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后期服务安排及承诺(2分) |
1.设计后期服务安排的工作计划完善、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1-2分。 2.设计后期服务安排不完备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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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为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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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计费报价(10分) |
报价评审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注: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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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1分) |
项目负责人(9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资格得3分。 2、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设计业绩的得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体现为准,其中合同中必须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不体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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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配置(12分) 1、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院或教授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院或教授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职称得1分,具备正高级(研究院或教授级)工程师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可再加1分,最多得3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再加1分,最多得2分; 5、景观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得1分。 (上述人员个人具有多个注册资格证书按1个执业资格计算,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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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 3 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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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实力(19分) |
(1)企业业绩(9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6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或含排水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加3分,累计不超过9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工程投资额以合同中体现为准。 |
(2)企业业绩获奖表彰(7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奖项时间认定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的类似提质增效项目或污水达标区工程或者含排水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2分;获得过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若市政道路工程奖状不能体现含排水的,另提供有排水分项的业绩合同或者甲方业绩证明等;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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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体系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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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设计合同;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