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更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2021-g3-0001-gxjq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工0771-79260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项目编号:NM2021-G3-0001-GXJQ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 月23日

四、更改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五、招标人: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明县江滨南路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8627212

六、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江南路20号1幢202号房

联系人:凌工联系电话:0771-7926000

七、更改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5 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5)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000元,暂按5年记。合同签订后,经、中标人双方认可的施工区域面积后,由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6)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次性补偿甘蔗不超过1500元/亩(按照第一年宿根蔗1500元/亩,第二年宿根蔗1000元/亩,第三年宿根蔗800元/亩标准执行)、玉米青苗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其他农作物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及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4号)标准执行。经、中标人双方认可的施工区域面积后,由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7)工作经费:中标人按照实施面积1500元/亩的工作经费(协调工作经费)标准向支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支付前期工作经费1500元/亩的50%;另外1500元/亩的50%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后,按实际土地流转面积,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工作经费在指标入库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土地流转面积支付。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现更改为: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5)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000元,暂按5年记。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认可的施工区域面积后,由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6)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一次性补偿甘蔗不超过1500元/亩(按照第一年宿根蔗1500元/亩,第二年宿根蔗1000元/亩,第三年宿根蔗800元/亩标准执行)、玉米青苗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其他农作物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及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4号)标准执行。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认可的施工区域面积后,由中标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7)工作经费:中标人按照实施面积1500元/亩的工作经费(协调工作经费)标准拨付给招标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支付前期工作经费1500元/亩的50%;剩余部分款项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7个工作日内全部拨付给招标人;如实际流转土地与招标土地流转面积有偏差,该项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二)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发布。

现更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发布。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变更内容的一律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以更改后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招标人: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笈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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