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海关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受洛阳海关委托,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海关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海关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NCX(Y)015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月3日上午9时30分
评标地点:金城宾馆二楼会议室(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春梅、黄亚丽、赵军剑、姜国君、郭艳林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评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安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6738.39元
项目经理:冯云峰 证书编号:豫141141416166
中标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1号17层1709号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范迎波
联系方式:037155660681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百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03639.58元
项目经理:贾俊波 证书编号:豫141060700100
中标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28号新世纪广场2幢1-1608室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高书镇
联系方式:13213520001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次评标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海关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海关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31127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2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23683 15038652903
邮 箱:734862433@qq.com
地址:王城桥南头英才路半岛明珠5号楼2单元1507房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