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2.9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fzfcg2024-014号
预算金额92.97万元
招标联系人-137793266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聚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81674155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30日 19:4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30日 19: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预算金额¥7476.3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167415535
采购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库尔勒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7932666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正聚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智慧嘉苑门面房65-1-3上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67415535

项目概况

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ZFCG2024-014号

项目名称: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4763256

最高限价(元):35012906.7,4751202,929746,34069401.3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一标段:且末县2024年“三北”六期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治沙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12906.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固沙2.40万亩,包括河东治沙基地0.0131万亩,均为草方格;新长征大桥至75道班--高立式沙障115227米,草方格0.4324万亩;新长征大桥至库拉木拉克勒乡车尔臣河东岸--高立式沙障121234米,草方格0.7890万亩。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二标段:且末县2024年“三北”六期综合治理项目-人工造乔木林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75120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人工造乔木林0.31万亩,包括河东治沙站0.27万亩,造林树种为沙枣,苗木总量为321403株;库拉木勒克路两侧0.04万亩,造林树种为密胡杨,苗木总量为49687株.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三标段:且末县2024年“三北”六期综合治理项目-封山育林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2974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封山育林围栏0.62万亩,围栏长度共计14829.10米,简易门5扇。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四标段:若羌县2024年“三北”六期综合治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4069401.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建设内容A区:生物治沙与工程治沙结合治理面积0.52万亩,种植梭梭0.52万亩,苗木1386358.00株,工程治沙0.52万亩。
项目建设内容B区:工程治沙面积1.62万亩,高立式沙障67127.00米,草方格1.21万亩。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项 4,工程固沙,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工造林2024年完成60%,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剩下40%。;标项 2,人工造林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60%,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剩下4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3】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2、4】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
(2)“投标人使用自产苗木、种子,需具备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使用购买的苗木、种子,需提供供苗方有效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购苗木(种子)“两证一签”,即植物检疫证、合格证、标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评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尔勒市

联系方式:13779326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聚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智慧嘉苑门面房65-1-3上二楼

联系方式:1816741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167415535









附件信息:

  • 终--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pdf

    135.6K

  • 清单.zip

    26.6K

  • (已压缩)新疆巴州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第二册 图纸部分).pdf

    2.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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