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滨绥铁路K190+589、K191+775新建圆管保护涵工程商混二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72.3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滨绥铁路K190+589、K191+775新建圆管保护涵工程商混二次采购 |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
项目编号: | GTGSWZ-2024-hefgs0057-1 | ||||||||
各申请人: | |||||||||
本项目已评审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 |||||||||
序号 | 包件号 | 拟成交候选人 | 拟成交价 (元) |
推荐顺序 | |||||
1 | A01 | 尚志市宏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723910.00 | 第一名 | |||||
2 | 黑龙江鑫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727537.00 | 第二名 | ||||||
3 | 黑龙江省中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731164.00 | 第三名 | ||||||
公示期为: | 2024年5月6日 | 至 | 2024年5月9日 | ||||||
在公示期间,所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 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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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 |||||||||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证明。 | |||||||||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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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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