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连大妹故居修缮环境提升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42.5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gczx[2023]043
预算金额42.5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宇峰137993310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涂志敏0591-8780103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连大妹故居修缮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连大妹故居修缮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TLGCZX[2023]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志敏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1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新街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宇峰137993310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涂志敏0591-8780103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18A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安家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汇千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大妹故居修缮环境提升工程 已由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一都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2526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连大妹故居修缮环境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 425265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预算总投资为 425265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 425265元;工程发包价为 374233.2元(K值取定为1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工作日,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低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  09 时 30 分 00 秒至2023年   11月24日17 时30分 00 秒在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免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的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新街111号,邮编:350306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99331093  ,传真: /
联系人: 郭宇峰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泰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景观大道20号18A ,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01032 ,传真:/
联系人: 涂志敏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
       地址: 福州市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新街111号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2.526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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