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2号组团楼演播大厅LED大屏及灯光音响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2号组团楼演播大厅LED大屏及灯光音响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182
三、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2号组团楼演播大厅LED大屏及灯光音响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2182
3、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850000元
4、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采购数量:其他文艺设备一批(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
四、 评标日期:2019年12月27日,评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9评标室
五、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5日
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
其他文艺设备一批(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 |
河南新理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16 号 2 号楼 14 层 1402 号 |
846293.00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焦天福、杨庆民(业主评委)、段玉荣、康庆春、孙胜利
(招标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参照原发改委[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15%,代理费金额为:1079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原工学院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淮河路1号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6800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15
附件:1.招标文件;2.成交清单
发布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附件2:成交清单.pdf |
附件1: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