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盱眙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金额
2008.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8.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517-882300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盱眙县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 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4〕0101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盱眙县境内
2.2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岗村等7座小型水库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集成、安装,相应基础、线缆安装敷设,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
项目投资金额:2008.45万元,招标人最高限价:80.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5万元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或ICT集成系统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5)其他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 2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18994570775。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137703704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资格审查材料需要链接诚信库的必须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3,0.35,0.4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设备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80.5万元。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技术方案35分;商务部分5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90号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26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22-A座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300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 2023年度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4〕0101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盱眙县境内
2.2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包括:岗村等7座小型水库遥测监测设施维修改造集成、安装,相应基础、线缆安装敷设,整体联调工作、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见招标图纸及清单报价表)
项目投资金额:2008.45万元,招标人最高限价:80.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5万元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或ICT集成系统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
(5)其他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 29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18994570775。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137703704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资格审查标准、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2.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3.财务要求 | /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5.其他人员要求 | /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资格审查材料需要链接诚信库的必须链接,否则不予认可。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3,0.35,0.4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设备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80.5万元。
7.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60分;技术方案35分;商务部分5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0 | l、在评标基准价97%(含)~100%(含)之间的得60分; 2、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在评标基准价97%以下每超过-1%扣0.3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2.2.4(2) | 技术方案 | 35 | |
1 | 设施设备响应性参数 | 5 | 响应性(5分):加“★”参数出现负偏离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非“★”参数出现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如出现负偏离过多或过大,经评委会认定影响实际使用效果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
2 | 与原平台融合方案 | 5 | 与原平台融合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3 | 点位图表及线路实施方案 | 5 | 自行勘察并提供涉及水库的全部摄像机详细点位图表及线路实施方案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4 | 项目现场施工方案 | 5 | 施工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的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5 | 施工进度 | 5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3分,保证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6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7 | 售后服务 | 5 | 售后服务计划完善、组织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可靠保证措施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2.2.4(3) | 商务部分 | 5 | |
1 | 拟任项目负责人素质 | 3 |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得1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单项合同金额≥45万元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或ICT集成系统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2 | 企业业绩 | 2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价≥45万元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化项目或ICT集成系统项目,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
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十里营大街90号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26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05号22-A座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7-8823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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