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江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推动湖南湘江新区和岳麓区、长沙高新区实行“三区合一”的背景下,需进一步统筹优化和均衡分布学校资源,构建新区教育配套设施规模合适、空间布局合理、体系完善和城乡统筹的格局。
同时,为落实《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对基础教育的相关要求,保障《湖南湘江新区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落地性,进一步优化新区中小学布局和资源配置,亟需开展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均质化、优质化发展。科学规划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基础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二、规划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湘江新区直属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划及标准,参考相关规划,结合湘江新区实际情况,以打造优质、特色、和谐、活力、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总体目标,提出新区中小学空间合理布局的规划目标。更好的统筹规划新区范围内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规划原则
1.遵循城乡统筹、教育资源的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
2.遵循科学规划、满足需求、合理布局、落实可行的原则;
3.遵循就近入学、保障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1.现状摸底
以现状走访调查及部门资料收集的形式开展现状中小学情况的调研摸底。了解现有中小学的规模(用地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服务范围以及服务半径等基本情况。并结合与教育部门座谈调研,对现状中小学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新区现状中小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现有规划评估与梳理
(1)对现有专项规划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现有规划在配建标准、配建规模总量、空间布局与实际建设情况的差异等方面;
(2)对现有已编中小学专项规划与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中小学规划进行对比分析,重点梳理其在中小学配建标准、设施规模总量与空间布局的差异,并针对差异提出解决方案。
3.规划编制
(1)规模预测
结合近年来的人口情况、规划期末人口以及新区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千人学生数值,最终预测规划期末中小学教育设施需求总量规模。
(2)选址要求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新区现状建设情况及出让用地情况,提出中小学选址要求,更好的提升教育资源利用和服务。
(3)案例分析
参考借鉴同类型或发达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在配建指标、用地布局优化方面的相关经验,运用至本次专项规划方案中。
(4)确定配建指标
结合相关规范、政策文件要求,明确中小学规划布局、生均用地、建设标准等要求,作为布局规划的依据。
1)千人指标研究
以新区实际情况为基础,分析七普人口变化及适龄学生人数变化趋势,结合国家重大人口政策影响,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千人指标配置要求,结合长沙市中小学配置的千人指标,对千人指标进行预测分析,明确新区中小学配置的千人指标,作为专项规划的依据。
2)生均用地指标
结合湘江新区现状生均用地、可供地及未来片区的发展情况,参考其他城市生均用地指标,提出湘江新区中小学规划生均用地标准。
3)建设标准要求
提出中小学班级数、配建规模、服务半径等要求。
(4)规划布局
统筹考虑城市现状人口分布、学校分区情况,结合未来城市发展定位与需求,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千人指标,结合现状土地出让情况,提出中小学教育设施规划布局优化以及规模等规划要求,落实扩建、新建教育设施的用地选址。
规划布局应会商新区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便于学校建设的可操作性;形成对现有控规的优化调整建议,指导在编控规中小学用地布局,并留有规划弹性空间,提升规划的可实施性。
(5)集约节约用地规划建设研究
在集约节约用地背景下,梳理新区中小学学校建设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城市集约化布局中小学的经验,提出新区集约节约用地中小学建设布局建议与要求。研究内容包括:
1)研究目的
在城市集约化的发展背景下,为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缓和部分片区中小学用地紧张,生均指标难以满足相关标准的局面,探索中小学集约节约用地的建设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案例借鉴
借鉴其他城市相关做法,为湘江新区中小学规划集约节约用地模式提供参考。
3)中小学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模式
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中小学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模式。
(6)近期建设规划
安排近期年度实施计划,按照项目实施的紧迫性,结合财政预算、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规模等内容。
(7)实施措施
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及实施建设的建议,保障湘江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
四、编制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项目成果包括文本、图集、附件(现状调研报告、说明书、专家审查意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三部分内容。
(二)正式成果
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1套。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S、PDF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三种文件格式,最终成果汇报采用PPT格式。
五、项目进度安排
该项目分为四个阶段: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送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由设计单位提出分阶段实施计划及进度,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6月底完成。
(一)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
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初步方案。
(二)初步成果阶段:
根据初步方案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成果。
(三)成果审查阶段:
根据初步成果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形成送审成果。
(四)正式成果阶段:
根据送审成果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成果,提交正式成果。
六、其他要求
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二、相关标准:
(一)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修订);
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实施日期:2002.7.1);
6.《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长教发〔2016〕8号);
7.《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修订);
8.国家及地方其它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教育发展的文件。
(二)相关规划参考
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四五”规划》;
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修订)》;
4.《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5.《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6.《长沙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03-2020年)》(2013修订);
7.《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近期建设规划》;
8.《湖南湘江新区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9.《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岳麓区)中小学规划指标体系专题研究》;
10.《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和公用设施规划(2012-2030)》;
11.《长沙高新区麓谷新区中小学布局优化》;
12.《望城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布局优化》;
13.湘江新区范围内已批或在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技术规格: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成果时间: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送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由设计单位提出分阶段实施计划及进度,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6月底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准。
2、递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履行方式:依据采购人制定方式提交成果并通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验收。
五、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开展后,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规划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成交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背景
在湖南省委省政府推动湖南湘江新区和岳麓区、长沙高新区实行“三区合一”的背景下,需进一步统筹优化和均衡分布学校资源,构建新区教育配套设施规模合适、空间布局合理、体系完善和城乡统筹的格局。
同时,为落实《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对基础教育的相关要求,保障《湖南湘江新区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落地性,进一步优化新区中小学布局和资源配置,亟需开展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均质化、优质化发展。科学规划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基础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二、规划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湘江新区直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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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划及标准,参考相关规划,结合湘江新区实际情况,以打造优质、特色、和谐、活力、公平的现代教育体系为总体目标,提出新区中小学空间合理布局的规划目标。更好的统筹规划新区范围内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二)规划原则
1.遵循城乡统筹、教育资源的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
2.遵循科学规划、满足需求、合理布局、落实可行的原则;
3.遵循就近入学、保障学生身心发展需要的原则。
(三)工作重点
1.现状摸底
以现状走访调查及部门资料收集的形式开展现状中小学情况的调研摸底。了解现有中小学的规模(用地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服务范围以及服务半径等基本情况。并结合与教育部门座谈调研,对现状中小学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新区现状中小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现有规划评估与梳理
(1)对现有专项规划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现有规划在配建标准、配建规模总量、空间布局与实际建设情况的差异等方面;
(2)对现有已编中小学专项规划与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中小学规划进行对比分析,重点梳理其在中小学配建标准、设施规模总量与空间布局的差异,并针对差异提出解决方案。
3.规划编制
(1)规模预测
结合近年来的人口情况、规划期末人口以及新区实际情况,确定适宜的千人学生数值,最终预测规划期末中小学教育设施需求总量规模。
(2)选址要求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新区现状建设情况及出让用地情况,提出中小学选址要求,更好的提升教育资源利用和服务。
(3)案例分析
参考借鉴同类型或发达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在配建指标、用地布局优化方面的相关经验,运用至本次专项规划方案中。
(4)确定配建指标
结合相关规范、政策文件要求,明确中小学规划布局、生均用地、建设标准等要求,作为布局规划的依据。
1)千人指标研究
以新区实际情况为基础,分析七普人口变化及适龄学生人数变化趋势,结合国家重大人口政策影响,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千人指标配置要求,结合长沙市中小学配置的千人指标,对千人指标进行预测分析,明确新区中小学配置的千人指标,作为专项规划的依据。
2)生均用地指标
结合湘江新区现状生均用地、可供地及未来片区的发展情况,参考其他城市生均用地指标,提出湘江新区中小学规划生均用地标准。
3)建设标准要求
提出中小学班级数、配建规模、服务半径等要求。
(4)规划布局
统筹考虑城市现状人口分布、学校分区情况,结合未来城市发展定位与需求,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千人指标,结合现状土地出让情况,提出中小学教育设施规划布局优化以及规模等规划要求,落实扩建、新建教育设施的用地选址。
规划布局应会商新区教育等相关部门意见,便于学校建设的可操作性;形成对现有控规的优化调整建议,指导在编控规中小学用地布局,并留有规划弹性空间,提升规划的可实施性。
(5)集约节约用地规划建设研究
在集约节约用地背景下,梳理新区中小学学校建设现状与问题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城市集约化布局中小学的经验,提出新区集约节约用地中小学建设布局建议与要求。研究内容包括:
1)研究目的
在城市集约化的发展背景下,为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缓和部分片区中小学用地紧张,生均指标难以满足相关标准的局面,探索中小学集约节约用地的建设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案例借鉴
借鉴其他城市相关做法,为湘江新区中小学规划集约节约用地模式提供参考。
3)中小学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模式
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中小学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模式。
(6)近期建设规划
安排近期年度实施计划,按照项目实施的紧迫性,结合财政预算、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分年度建设项目库,明确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规模等内容。
(7)实施措施
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及实施建设的建议,保障湘江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的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
四、编制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项目成果包括文本、图集、附件(现状调研报告、说明书、专家审查意见及其他相关会议纪要)三部分内容。
(二)正式成果
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成套纸质文档6套,电子文档1套。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S、PDF格式,图纸文件应分别提供CAD、JPG、PDF三种文件格式,最终成果汇报采用PPT格式。
五、项目进度安排
该项目分为四个阶段: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送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由设计单位提出分阶段实施计划及进度,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6月底完成。
(一)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
搭建整体工作方案,形成初步内容框架体系;启动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开展现状数据整理和现状评估工作,形成初步方案。
(二)初步成果阶段:
根据初步方案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成果。
(三)成果审查阶段:
根据初步成果专家审查会议纪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形成送审成果。
(四)正式成果阶段:
根据送审成果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成果,提交正式成果。
六、其他要求
其它相关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
二、相关标准:
(一)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修订);
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实施日期:2002.7.1);
6.《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长教发〔2016〕8号);
7.《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修订);
8.国家及地方其它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教育发展的文件。
(二)相关规划参考
1.《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四五”规划》;
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修订)》;
4.《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5.《湖南湘江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6.《长沙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03-2020年)》(2013修订);
7.《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近期建设规划》;
8.《湖南湘江新区中小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9.《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岳麓区)中小学规划指标体系专题研究》;
10.《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和公用设施规划(2012-2030)》;
11.《长沙高新区麓谷新区中小学布局优化》;
12.《望城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布局优化》;
13.湘江新区范围内已批或在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技术规格: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成果时间:现状调研与初步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送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根据上述研究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由设计单位提出分阶段实施计划及进度,项目总体要求在2024年6月底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准。
2、递交成果地点: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履行方式:依据采购人制定方式提交成果并通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验收。
五、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开展后,完成初步成果并通过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成果且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
2、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规划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5、成交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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