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响水船闸下游靠船墩系船钩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响水船闸下游靠船墩系船钩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响水船闸下游靠船墩系船钩维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4.8万元。
4.采购需求:下游靠船墩损坏系船钩维修,主要包括:原系船钩、钢筋等拆除,重新浇筑、安装铸钢系船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待项目完工结束后,提供系船钩图纸电子档供甲方使用,且保证甲方享有系船钩的版权,投标人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投标单位负全部责任,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详见谈判文件。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主动向招标人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并装订到报价文件内(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投标有关的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六、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相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
地 址:响水县红旗路27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886010
特别提醒:
处系统设立工程项目施工乙方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后续参加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并报市水利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对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或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或违规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的;
3.项目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不到位,不按程序及时报验,签证不全、不及时,出现问题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
4.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足,管理不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或项目资料整理同施工进度脱节,结算资料不全,结算不及时的;
5.取得中标资格又弃标的;
6.有其他被认定为信用受损行为的。
响水船闸下游靠船墩系船钩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响水船闸下游靠船墩系船钩维修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4.8万元。
4.采购需求:下游靠船墩损坏系船钩维修,主要包括:原系船钩、钢筋等拆除,重新浇筑、安装铸钢系船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待项目完工结束后,提供系船钩图纸电子档供甲方使用,且保证甲方享有系船钩的版权,投标人并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投标单位负全部责任,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详见谈判文件。
五、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主动向招标人了解项目实施内容,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并装订到报价文件内(未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的视同未响应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与投标有关的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六、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二楼会议室,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相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
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响水船闸管理所
地 址:响水县红旗路27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886010
特别提醒:
处系统设立工程项目施工乙方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后续参加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格,并报市水利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对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或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1.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的;
2.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或违规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的;
3.项目管理不规范,质量管理不到位,不按程序及时报验,签证不全、不及时,出现问题拒绝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
4.项目实施推进力度不足,管理不力,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或项目资料整理同施工进度脱节,结算资料不全,结算不及时的;
5.取得中标资格又弃标的;
6.有其他被认定为信用受损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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