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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采购后勤类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招标编号:HNYD-LD-20231201           

采购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3.1采购项目预算:¥977444.00/壹年。

投标人资格

4.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信誉可靠、合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4.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1.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3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5.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

5.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报告扫描件。

5.3投标自本公告发布2023122609起至2023122917时止 ,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1395674600@qq.com,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

5.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6.1  已报名投标人,需通过转账方式在下列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大写五千元整),并保留相关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2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名: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娄底分行

 号:76010302000000582

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娄底分行营业部

6.3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投标人公司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招标人不接受柜面现金转账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转账时请一定注明此款为后勤类外包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保证金的公司账户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申请退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6.5 在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凭相关凭证联系办理退款事宜;中标单位可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理退款事宜。投标人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6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以下两份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6.1 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

6.6.2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见附件六)

申请退保证金的账户必须和投标时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公司账户。由于退款材料不齐全造成退还保证金延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7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将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银转账回单,电汇回单等)交给相关事项负责人(请不要将此凭证装订入标书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的,将发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以下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送达时间:20241111000

送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湖南银行娄底分行三楼会议室。

对于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及开标

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11010

开标地点: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湖南银行娄底分行三楼会议室。

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提供的产品和技术服务质量、公司实力、相关资质、资信等级、售后服务、报价、培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将合同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及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3 对于未中标的投标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9.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其他

10.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所有报价均以投标文件正本载明的报价为准,原则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后不得修改报价。

10.2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七

10.3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所有投标的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事项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738-8159986

招投标流程、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等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并可咨询招标联系人。

相关系统及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等问题,可联系技术事项联系人。

技术事项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38-8159918

 

 

 

 

 

 

 

 

 

 

 

 

 

 

 

 

 

 

 

 

 

附件一

采购招标内容

1、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

供应商需提供前台接待服务,人员1人。年龄:40岁以下。服务内容:前台接待、文件处理、访客登记、文件处理等。

供应商需提供驾驶服务,驾驶员2人,驾驶员需符合相应要求并且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年龄:40岁以下。服务内容:安全驾驶分行公车、并负责分行公车清洁保养等工作。

供应商需提供娄底分行大楼1-4楼保洁服务,人员2人、娄底城南支行、娄底经开区支行、双峰县支行、新化县支行、冷水江市支行、涟源市支行的保洁服务,每个支行保洁服务人员各1人。年龄48岁以下。服务内容:营业厅、办公区域的保洁卫生工作。

供应商需提供分行本部食堂服务人员2人、双峰县支行、新化县支行、冷水江市支行、涟源市支行食堂服务人员各1人。年龄48岁以下。服务内容:负责分支行的用餐服务,验收食堂食材、卫生管理、按分支行要求提供餐食等工作。

指派分行本部行政助理服务,人员 1人、双峰县支行行政助理服务,人员1人、新化县支行行政助理服务,人员2人、冷水江市支行行政助理服务,人员1人。年龄40岁以下。服务内容:负责完成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好工作单位与扶贫小组之间的工作沟通;负责完成分支行下达的各项工作安排。

2服务期限:两年。

3、服务预算: 

序号

项目

区域

数量

服务费用合计 (元/年)

1

食堂服务类

城区

2

90720

县域

4

155520

2

前台接待类

城区

1

68688

3

保洁服务类

城区

4

138932

县域

4

114048

4

驾驶服务类

城区

2

164592

5

行政助理

全区

5

244944

 

总计

22

977444

4、上述服务预算均为含税价,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授权委托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投标、询价、谈判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     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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