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湖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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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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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费工0517-86965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苏农建【2022】24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 工程概况:涉及吕良、金北、前锋、银涂、金南、戴楼地区,新建高标准农田1.63万亩,提质改造3.1万亩。具体实施内容包含泵站及配套高压线路、桥、涵、闸、全部机械浇筑砼渠道、低压节水管道、砼道路及林网、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等。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全范围的施工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工期为:360日历天)。
2.5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8付款:和土建工程同期,进度达到40%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30%,进度达到80%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
【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身份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2年9月以来)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 项目总监虽有在监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监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情形的总监理工程师,且由本项目招标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18)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一);3.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二)。
如资格审查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但已办理过延续注册手续的,必须提供省级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原件予以证明,则该证书是继续有效的,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资格取消后相关事宜的公告》[2017]第36号文件精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9 时30 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工程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7-86983053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联系电话:0517-86965566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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