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蓝亚2024年度专利服务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编号SHLY2024ZB023)招标项目为上海蓝亚2024年度专利服务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现进行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招标。本项目服务期限拟定为三年。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标的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的采购,服务范围为国内外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期限为3年(详见附件一)。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境外专利的具备境外专利代理资质(提供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国内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通过PCT等途径进行国外专利申请的经营信誉和专业实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因违反行业规则被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批评或者惩戒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通过邮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邮箱:shlyzhaobiao@shlanya.com.cn。
注: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将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中要求资质证书及本项目类似业绩材料、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文件,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箱。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审核投标人相关资质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回复至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电子邮箱中。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3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下午13时30分
逾期(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18919000453
邮箱:zhaoliang@shlany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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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项目需求
一、具体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为采购人专利申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专利申请及授权服务
投标人应根据专利申请技术所属领域,选派该领域乙方指定代理人(60周岁以下)为甲方提供服务:国内专利申请的代理服务,包括专利挖掘、专利检索、专利撰写、费用减缓、申请提交、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授权登记、年费缴纳等全部事宜;PCT专利申请国际阶段的代理服务,包括涉及国际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和国际局等相关单位的全部事宜;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代理服务,包括文本翻译、申请提交、答复相关补正或审查意见、授权登记、年费缴纳等全部事宜。
1. 投标人指派的专利申请技术所属领域代理人与发明人沟通确定专利技术交底资料,并在中国已公开的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及提供专利申请意见;?
2. 投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撰写及制作中国专利申请有关文件;
3.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
4.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工作,并对初审不合格的专利申请及时修改、补正;
5.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提前公开专利程序及专利加快审查程序;
6. 投标人应在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发出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答辩审查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相应修改;
7. 投标人应在采购人(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其终止具体专利申请案件委托(撤案)时,及时撤案。代理费按照实际约定费用计算(被列为疑似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或被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撤回的案件除外);
8.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处理好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发明人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发明人确认;
(2)投标人未经发明人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3)投标人对发明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投标人应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5)投标人应按时开具费用清单及合规发票;
9. 代理国防专利的投标人,须依据国防专利申请相关规定处理各项事项;
10. 代理PCT专利的投标人,须依据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处理各项事项;
11.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文件要求等文件要求对采购人申请的专利审查,规范化申请,不得出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或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局通报的涉嫌非常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 ??(二)专利管理服务
1. 投标人须提供专门的联系人,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专利申请汇总清单以及专利证书原件交给委托方的专利管理部门;
2. 投标人须代采购人办理专利申请相关费用的减缓手续,免费监控法律状态,因不可抗力延误文件申报,应及时电话、邮件告知;
3. 投标人须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采购人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代其领取并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书及证书;
4. 投标人对于采购人的授权案件免费提供年费监控服务、免费提供代缴授权后年费服务,保证领证案件及时缴纳年费;如因投标人监控失误、遗漏代缴年费等产生滞纳金,将由投标人自行垫付;
5. 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投标人负责专利权的监管,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交纳第七次以及以后的年费,且必须确认采购人收到通知;
6. 根据政府资助文件要求,投标人为采购人准备相应的资助申请材料。
(三)专利咨询及讲座等服务
1. 投标人须提供专利申请程序、申请文件、中间审批文件、审查意见、补正书、意见陈述书等内容的咨询和答复服务;提供高价值专利申请、专利奖项申报、学科专利群建设的咨询及指导服务;
2. 投标人须免费面向采购人开展专利知识产权相关讲座,内容包括:专利基础知识、技术交底书撰写、答审技巧、专利检索分析等;
(四)其他服务
1. 投标人须配合采购人开展专利导航、检索分析、知识产权项目、中国专利奖及上海市专利奖申报等相关业务;
2. 投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开展专利运营,为采购人的专利转移转化工作提供咨询和检索服务。
3. 投标人须承诺对采购人专利授权后免费进行相关法律状态监控和事务通知,并免费代垫各项应缴费用,提供承诺函原件,签字盖章生效。
二、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对公司专利代理质量的自我评价。说明公司的专利代理量、授权量、发明代理量以及结案授权率等情况,重点对近三年公开数据进行说明;指定专利代理人情况;服务优势等。
2. 投标人须对专利各项服务的流程管理说明。包括投标人内部流程管理情况,或者为采购人制定的业务流程管理计划。
3. 投标人须针对国内专利申请流程(包括PCT(专利合作协定)申请国际阶段)明确说明每个阶段需要处理的事务、时效、官费及代理费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处理预案。主要包括:一般事务处理时长等相关承诺,重点是接到撰稿委托后启动撰稿时间,一般多少工作日可以完成初稿等信息,中间文件处理时间,重点为通知书答复时长承诺等信息。
4. 中标人不得以指定代理人名义委托他人进行专利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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