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双溪明月(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广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溪明月(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21]3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崇阳溪东岸童游街道崇阳南路东侧与由源溪昌盛路北侧交岔口处(原农业机械管理站及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范围地上规划建设10栋住宅楼,一层沿街由配套小额商业、社区养老服务、配电房、设备用房等组成;地下建有地下室停车库,地下机动车位279个,地下非机动车位293个。项目用地面积17178.3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4231.7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34356.38平方米,总计建不计容建筑面积9875.3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1668.01平方米(其中安置房住宅面积约16138.76平方米,商品房住宅面积约15529.25平方米);商业及配套用房面积2688.37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877.64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10.55平方米)。1#、2#、3#、6#、7#楼为6层住宅,规划建筑高度20米内;8#楼为9层住宅,规划建筑高度27米内;4#、5#楼为11层住宅,规划建筑高度36米内;9#、10#楼为17层住宅,规划建筑高度为50米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双溪明月(由源溪二期棚户区拆迁农机站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00937853元(含暂列金330000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780000元包干计取,该监理服务费用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监理合同及全部监理咨询工作(含保修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若因施工工期延长导致监理服务期的延长,监理服务费不予增加。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
3.8.2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注:投标人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8.3 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8.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 月 30日至2022年 4月 6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建发悦城中心写字楼金座11层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4月24日 09:30,投标人应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及开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建发悦城中心写字楼金座11层1101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99508914,传真:/
联系人: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区建发悦城中心写字楼金座11层11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666390,传真:18950666390
联系人: 陈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