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情报中心硬件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w0201010820240031
预算金额100.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情报中心硬件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ZW02010108202400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ZW0201010820240031

2、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4年情报中心硬件信息化建设项目

3、供货期限:30天

4、供货地点:原稽查支队办公楼(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三段5号)

5、货物需求:情报中心硬件信息化建设(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招标人需要。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100.82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金额:100.82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合格投标人还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投标人“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2)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企业信用监督平台中的失信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包括查询“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裁入行贿判决。

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范围包括:

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48:00至2024年10月18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包括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裁判文书网”截图(查询“裁判文书网”行贿判决)

5.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以现场递交至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04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监督办部门投诉。

2.接收异议函方式:书面形式。

九、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人:王女士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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